奥佳华: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11-13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1-60 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 8 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 及股东 授权代表 共计 18 名,代表 有表决权 股份共
254,006,81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75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 场会议 的股 东及股 东授 权代表 共有 9 人, 代表有 表决 权股份
242,928,091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8.518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078,726 股,约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 1.7566%。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数的 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905,4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01%;反 对 101,40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03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1,541,6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91%;101,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80,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4%;反 对 126,00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04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1,517,0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78%;126,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984,0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10%;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1,620,2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2%;22,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984,0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10%;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1,620,2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2%;22,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上述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
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臻臻、张龙翔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