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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薛祖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
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将 2021 年度的履职
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 2 次现场+通讯会议,3 次通
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股东大会 1 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
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独立意见
       时间                                      事项
号                                                                                        类型
1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3 月 30 日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3 月 30 日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3 月 30 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8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10   8 月 25 日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                                    同意
11   8 月 25 日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同意
12   10 月 25 日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   10 月 25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10 月 25 日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10 月 25 日 关于 2022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11 月 19 日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11 月 19 日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1
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21 年,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 13 天。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就公司及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名,并对其任
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门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
报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注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发表意见及建议。

      3、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
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 年本人共召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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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审计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指导,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果
和进度情况。对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事项给予了合理的建议,对财务报告、募集
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五、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2 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zyxue@xmu.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薛祖云
                                                      2022 年 4 月 27 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蔡天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
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将 2021 年度的履职
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现场会议,其中 2 次现场+通讯会议,3
次通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股东大会 1 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对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独立意
        时间                                      事项
 号                                                                                    见类型
 1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3 月 30 日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3 月 30 日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3 月 30 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8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10   8 月 25 日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                                 同意
 11   8 月 25 日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同意
 12   10 月 25 日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    10 月 25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10 月 25 日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10 月 25 日 关于 2022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11 月 19 日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11 月 19 日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1
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21 年,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 13 天。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
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可能影响
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与研究,为公司技术发展与中医理论的结合
提供建议与支持,按照中医理论优化产品设计理念。
       五、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2 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chriscai827@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蔡天智

                                                      2022 年 4 月 27 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阳建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
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将 2021 年度的履职
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现场会议,其中 2 次现场+通讯会议,3
次通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对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独立意
        时间                                      事项
 号                                                                                    见类型
 1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3 月 30 日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3 月 30 日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3 月 30 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8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10   8 月 25 日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                                 同意
 11   8 月 25 日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同意
 12   10 月 25 日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    10 月 25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10 月 25 日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10 月 25 日 关于 2022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11 月 19 日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11 月 19 日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1
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21 年,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 13 天。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就公司及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名,并对其任
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门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的报酬情况进行的审议;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注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实施,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发表意见及建议。

       3、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
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本人共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计部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并对
审计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指导,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和进
度情况。对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事项给予了合理的建议,对财务报告、募集资金
使用、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五、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2 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985233793@qq.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阳建勋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