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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2-04-28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佳华
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方义                   联系电话:010-5699250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志国                   联系电话:010-569925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曹方义、隋宇婷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25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22 日1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
的会议文件,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情
况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1
受新冠疫情形势反复的影响,根据北京市防疫政策及奥佳华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保荐机构无法到场,故
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22 日对奥佳华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线上访谈等方式实施现场
检查。
                                                   1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抽取关键时间点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信息披露材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
展
                                                         详见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注释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相关制度;搜索主要媒体对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报道;取得关联方交易材料;向公司相关
                                   2
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关联
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详见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注释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详见
露义务                                                    注释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
查阅募集资金存放三方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
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材料;查阅公司定期公告,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
及合规情况;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详见
等情形                                                    注释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
险投资
                                                          详见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问题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3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财务资料;向公司财务部门
人员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查阅同行业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公开资料。

                                     3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文件;查阅公司公
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核对履行承诺条款对应的相关材料,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及相
关信息披露情况。
                                                          详见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注释
                                                          详见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注释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取得公司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查阅
公司重大合同及凭证等相关资料。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详见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注释
                                                          详见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注释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7.是否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问题 1:
2019 年 4 月至 12 月,奥佳华通过预付在建工程款的方式向施工方多支付款项合
计 6,150 万元,该款项经施工方相关人员后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永
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奥佳华未按规定披露该事项。
整改措施:
①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立即推动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截至 2021 年
9 月,已督促公司股东全额归还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6,150 万元。目前,公司不
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②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按会计差错更正要求调整账务处理。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时履行了披露程序。
③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4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
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
④组织财务人员和内控审计人员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学习,夯实财务基础工作、
加强资金管控和内部审计监督,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
制度,从而杜绝资金占用的问题。
问题 2:
2018 年以来,奥佳华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奥途健
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多笔关联交易,
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措施:
①奥佳华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与永年达、奥途健
康和协动力等关联方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关联交易事项补充
履行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奥佳华针对与上述主体之间 2021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
交易,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予以信息披露。
②自 2020 年起,奥佳华及其子公司未再与奥途健康发生关联交易,且奥途健康
于 2021 年 10 月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奥佳华及其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起陆续终
止与永年达、协动力公司的关联交易,待相关款项结清后,将对协动力公司启动
注销程序;由于永年达子公司尚有部分共享按摩椅业务,计划由奥佳华控股股东
的关联公司收购,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审议披露。
③奥佳华组织了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学习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未来公司将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专项学习和培训。通过持续定期学习《证券法》、《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问题 3: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 4.0 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投产,投产后的第一年未
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消费端受疫情影响较大,公司以销定产,产能逐步释放所
致。
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
续跟踪和督导。
注:2021 年 10 月 9 日,奥佳华披露了《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在对奥佳华下发的警示函中认定:(1)2019 年 4 月至 12
月,奥佳华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累计金额为 6,150 万元,奥佳
华未按规定披露该事项,截至警示函出具之日,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奥佳华(2)2018
年以来,奥佳华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奥途健康科技(天津)
                                      5
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方义王志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