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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26 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 8 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 及股东 授权代表 共计 34 名,代表 有表决权 股份共

253,248,22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153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有 12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权 股 份

250,240,011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9.676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08,216 股,约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 0.4770%。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数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928,0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36%;反 对 273,79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1081%;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643,24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64%;273,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9%;46,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97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19%;反 对 273,79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1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689,64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1%;273,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902,9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37%;反 对 298,89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1180%;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618,14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44%;298,8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9%;46,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5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902,9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37%;反 对 298,89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1180%;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618,14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44%;298,8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9%;46,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5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928,0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36%;反 对 273,79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1081%;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643,24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64%;273,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9%;46,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5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0,360,5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8597%;反对 2,883,2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5%;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075,72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168%;2,883,21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380%;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52%。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899,0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21%;反 对 302,79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1196%;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614,24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53%;302,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0%;46,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57%。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969,9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01%;反 对 273,79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1081%;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685,14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69%;273,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9%;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52%。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2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968,3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95%;反 对 275,390 股,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0.1087%;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683,54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08%;275,3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40%;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52%。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各议案均
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龙翔、张霞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