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65 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期限 6
年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200,000,000.00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6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 3,000,000.00 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
进项税额 826,415.09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 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
【2020】D-000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 4.0 项目 83,181.36 75,000.00
2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 55,123.25 45,000.00
合计 138,304.61 1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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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77,560.32 万元,各项目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计 注[2] 计划项目达到可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
74,139.15 48,774.55 65.79% 2020年12月
康设备工业 4.0 项目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
44,483.49 28,785.77 64.71% 2022年12月
康产业园区
注[1]
合计 118,622.64 77,560.32
注[1]:已扣除发行费用
注[2]: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漳州奥
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
延期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 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
募投项目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
业园区”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
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至 2024 年 12 月。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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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相关规定。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
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
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
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奥佳华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未改
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方正承销保荐同意奥佳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该事项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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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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