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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66 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确保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282.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工商登记的
金额为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的实施主体漳
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奥佳华设备”)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期限 6
年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200,000,000.00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6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 3,000,000.00 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
进项税额 826,415.09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 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
【2020】D-000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1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 4.0 项目       83,181.36             75,000.00

2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                55,123.25             45,000.00

                     合计                       138,304.61        120,000.00 注[1]
     注[1]:包含发行费用

       二、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一)历次增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以部分募集资金 52,414.50 万元(具体以实际工商登记的金额为准)
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
持有其 6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 OGAWA INTERNATIONAL LIMITED 持
有其 40%的股权,公司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以部分募集资金 20,965.00 万元
(具体以实际工商登记的金额为准)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设备,增资
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其 60%的股权,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其 40%的股权,公司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资方案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21,282.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工商登记的金额为准)用于
增资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设备,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其 75%的股权,全
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 25%的股权,公司合计持有其 100%股
权。
       (三)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石浦路 18 号
    4、法定代表人:邹剑寒
    5、注册资本:35,47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6 日
    7、经营范围: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科
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
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 100%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 月-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2022 年 9 月
         项目
                    (或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或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51,550,658.29                      401,299,849.00

负债总额                               15,824,385.48                       76,407,970.71

净资产                                335,726,272.81                      324,891,878.29

营业收入                                             -                      2,812,863.58

净利润                                -10,143,390.71                      -10,834,394.52

    10、信用状况:经查询,漳州奥佳华设备征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
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1,282.00 万
元(具体以实际工商登记的金额为准)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设备,增
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其 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
司持有其 25%的股权,公司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奥
佳华设备实施。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设备进行增资,是基
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
设内容,也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增资子公司。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
投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
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
公司增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奥佳华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
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