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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1-10-2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吕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丽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丽珍
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                    2010.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741,436,513.43              294,887,587.00                         15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40,883,929.56              140,934,188.21                         283.78%
            股本(股)                             91,200,000.00                  68,400,000.00                       3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93                          2.06                      187.86%
                股)
                                        2011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1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20,445,886.84                 3.68%          351,507,309.19                2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458,549.21                3.06%           35,820,941.35                1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144,855.96               -164.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0.07             -126.80%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43.75%                     0.52              -38.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43.75%                     0.52              -38.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0%                -23.90%                   22.60%              -1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6.20%                -35.40%                   20.10%              -12.80%
            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2,866,744.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2,011,225.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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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6,661.65
所得税影响额                                                                   -699,263.63
                           合计                                              3,872,043.9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83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魏国华_                                                              137,100 人民币普通股
庄顺好                                                               118,8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黎                                                                 105,105 人民币普通股
吕树荣                                                               100,200 人民币普通股
蒋发正                                                                94,200 人民币普通股
钟建华                                                                90,372 人民币普通股
赵冠一                                                                87,400 人民币普通股
朱子华                                                                85,200 人民币普通股
余波                                                                  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伍均贤                                                                58,7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 593.38%,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 84.05%,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3、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 42.45%,主要原因系前期的固定资产预付款在本期转固定资产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 73.15%,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保证金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 393.1%,主要原因系本期募投项目投资建设。
6、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 245.64%,主要原因系本期短期周转借款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 37.03%,主要原因系年初发放上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8、预收帐款较期初减少 33.31%,主要原因系稳定合作客户的增加,发货后结算货款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 39.92%,主要原因系本期上缴税费增加所致。
10、股本较期初增长 33.33%,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发行新股所致。
11、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了 56082.65%,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溢价发行新股增加的股本溢价。
12、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长了 54.45%,系公司报告期盈利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7.13%,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33.03%,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30.39%,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144.36%,主要原因系其他应收款保证金收回减少坏账准备计提所致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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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64.4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增加,加强了销售回款管理。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178.28%,,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增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235.42%,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到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吕强及其亲属
                                                     吕振福、欧阳波、吕丽
                                     本公司控股股东
                                                     珍和吕丽妃承诺:自本
                                     (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吕强及其亲属吕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振福、欧阳波、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吕丽珍和吕丽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
                                     妃,其他股东阮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
                                     伟兴、翁文武、
发行时所作承诺                                       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
                                     张洵、凌永华、
                                                     股份。其他股东阮伟兴、
                                     程小燕、陈涛、
                                                     翁文武、张洵、凌永华、
                                     吕拥升、李春晖、
                                                     程小燕、陈涛、吕拥升、
                                     潘永、朱仁标、
                                                     李春晖、潘永、朱仁标、
                                     应维湖、高超、
                                                     应维湖、高超、吕挺、
                                     吕挺、廉卫东、
                                                     廉卫东、朱晓阳、施佩
                                     朱晓阳、施佩安。
                                                     安承诺:自本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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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
                                                  为公司董事、监事与高
                                                  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吕
                                                  强、张洵、吕振福、欧
                                                  阳波、朱仁标、应维湖、
                                                  吕丽珍、凌永华还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其离职 6 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 2011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 50%
2011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0.00%   ~~             30.00%
度的预计范围              为:
2010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2,322,112.8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营业务增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        强

                                                                                 2011 年 10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