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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3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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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沃健                     独立董事                   出差              孙大建

    公司负责人吕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丽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麻桂勇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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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62,751,531.77                    751,662,533.49                       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31,856,872.55                    604,368,281.68                       4.5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8,627,461.16                     28.15%           536,801,423.22               2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38,316.91                     27.04%            56,672,590.87               30.5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4,876,175.92                     26.35%            56,958,040.04               31.4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8,373,168.60               -37.7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30.77%                      0.62              29.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30.77%                      0.62              29.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                    0.39%                    9.06%               1.5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345,229.45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170,725.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938,626.40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22,691.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3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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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285,449.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24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吕强                       境内自然人         49.50%   45,144,000         33,858,000

    吕丽珍                     境内自然人          5.06%    4,617,000          4,617,000     质押                 4,617,000

    吕丽妃                     境内自然人          3.38%    3,078,000                 0

    欧阳波                     境内自然人          3.38%    3,078,000          2,308,500

    吕懿                       境内自然人          1.69%    1,539,000                 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
    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       其他                1.23%    1,123,453                 0
    基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其他                0.92%      842,200                 0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宝兴业新兴产       其他                0.84%      763,300                 0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继平                     境内自然人          0.55%      505,000                 0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
    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0.54%      490,000                 0
    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吕强                                                                      11,2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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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丽妃                                                             3,078,000

    吕懿                                                               1,539,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
                                                                       1,123,453
    投资基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2,200

    欧阳波                                                              769,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新
                                                                        763,300
    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继平                                                              505,000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
                                                                        490,000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
                                                                        299,917
    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与吕丽珍女士、吕丽妃女士、欧阳
                                             波先生、吕懿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发起人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李继平先生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75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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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8.62%,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设备款支付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83.60%,主要系本期客户期末信用内未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76.47%,主要系本期预付展会定制费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224.94%,主要系本期末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5、存货较期初增长32.58%,主要系旺季备货产成品增加所致;
6、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68.07%,主要系在建工程厂房设备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66.41%,主要系在建工程厂房设备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53.42%,主要系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9、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5.8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8.55%,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3.16%,主要系政府收入技改补贴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62.98%,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五水共治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5.33%,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利润增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控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及其亲属欧阳波、
                         股东(实际控   吕丽珍和吕丽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2011           报告
                         制人)吕强及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年 09          期内
                         其亲属欧阳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资时所作承诺                                                                            月 09          严格
                         波、吕丽珍和   股份。2、公司上市前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日             履行
                         吕丽妃;公司   东吕强、欧阳波、朱仁标、应维湖、吕丽珍还承诺:
                         上市前董事、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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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与高级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
                         管理人员的     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
                         股东吕强、欧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
                         阳波、朱仁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标、应维湖、
                         吕丽珍。

                                        1、本人目前未经营或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浙江哈尔斯
                                        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2、本人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
                                        经营或从事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人有任何商业机
                                                                                            2011      报告
                         公司控股股     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浙江哈尔斯真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年 09     期内
                         东(实际控制   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
    所作承诺                                                                                月 09     严格
                         人)吕强       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
                                                                                            日        履行
                                        司。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
                                        同意赔偿相应损失。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
                                        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20.00%     至                  50.00%
    幅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7,017.07    至                  8,771.34
    区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5,847.56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以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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