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9-00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0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拟在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增 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并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首次披露了增持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的通知, 其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吕强先生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763,582 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10,003.55 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增持计划已完成,现 就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前,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8,6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0%;吕强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45,94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 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吕强先生将根 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含 10 个交易日)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6、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吕强先生于本次股份增持期间(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了如下增持行为: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增持金额(元)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8 年 1 月 15 日 集中竞价 4,866,494.00 50,590,354.22 1.19% 2018 年 1 月 16 日 集中竞价 1,145,800.00 11,668,478.00 0.28% 2018 年 6 月 19 日 集中竞价 459,000.00 2,732,275.25 0.11% 2018 年 6 月 21 日 集中竞价 105,008.00 634,404.48 0.03% 2018 年 6 月 22 日 集中竞价 62,280.00 382,077.60 0.01% 2018 年 6 月 28 日 集中竞价 59,000.00 359,664.00 0.01% 2018 年 7 月 5 日 集中竞价 662,500.00 3,950,847.76 0.16% 2018 年 7 月 6 日 集中竞价 186,000.00 1,119,629.00 0.05% 2019 年 1 月 3 日 集中竞价 661,900.00 3,294,261.50 0.16% 2019 年 1 月 7 日 集中竞价 2,020,000.00 10,994,465.99 0.49% 2019 年 1 月 8 日 集中竞价 250,000.00 1,376,612.76 0.06% 2019 年 1 月 9 日 集中竞价 350,000.00 1,948,365.67 0.09% 2019 年 1 月 10 日 集中竞价 1,935,600.00 10,984,072.37 0.47% 合计 12,763,582.00 100,035,508.60 3.11%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吕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763,582 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10,003.55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1,411,58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1.51%;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58,708,382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 63.04%。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吕强 211,411,582.00 51.51 2 吕丽珍 20,776,500.00 5.06 3 欧阳波 13,843,800.00 3.37 4 吕懿 6,925,500.00 1.69 5 吕丽妃 5,751,000.00 1.40 合计 258,708,382.00 63.04 五、律师核查意见 律师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增持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增持人和公 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严格履行了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在承诺期限内 完成了增持计划,且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承诺: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切实配合公司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 位。 3、吕强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