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9-01-28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9-00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财务总监彭友才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友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
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彭友才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彭友
才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友才先生在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公司董事会对彭友才先生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首
席财务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峻峰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经营
管理工作;聘任李建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全面负责公司 OBM 系统的管理工作;
聘任吴汝来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CFO),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郭峻峰先生、李建辉先生、吴汝来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8 日
附件:郭峻峰、李建辉、吴汝来简历
郭峻峰:男,中国国籍,汉族,1969 年生,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0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历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手机分厂生产部经理、
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移动用户事业部营销副总经理、终端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规划部总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及集团下属北京
普天太力公司总经理;2004 年 2 月任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5
年 12 月至 2009 年 2 月兼任其下属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09 年 2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常务副总经理;2009 年 11 月
至 2015 年 5 月任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0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同时任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2018 年任华立集团海外
事业部负责人;现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郭峻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建辉:男,中国国籍,汉族,1967 年生,本科学历。1999 年 7 月-2008
年 10 月历任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华北西南区市场发展经
理、业务经理、副总经理、2008 北京奥运项目组场馆运营经理;2008 年 10 月-2017
年 3 月历任可口可乐 BIG 装瓶投资集团吉林厂市场执行总监、四川厂任副总经理
兼市场执行总监、云南厂任总经理;2017 年 4 月—2018 年 2 月历任中粮可口可
乐集团销售部总经理;2018 年 3 月—2018 年 6 月历任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四川)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建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汝来:男,中国国籍,汉族,1974 年生,硕士学历,国际高级财务管理师、
中级税务经济师、中级会计师。1997 年 5 月-2003 年 5 月历任杭州中萃食品有限
公司销售会计、舟山分公司任财务经理、兰州分公司任财务经理、管理会计、价
格信用税务管理经理;2003 年 6 月-2005 年 3 月历任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
公司销售运作财务控制经理;2005 年 3 月-2007 年 3 月历任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
限公集团财务运作经理、战略规划经理;2008 年 3 月-2011 年 4 月在海南和湛江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1 年 5 月-2011 年 12 月在中粮酒业
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2 年 1 月-2015 年 2 月历任中国食品有限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链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供
应链财务支持中心财务总监、品类财务支持中心总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资金
管理部总监、厨房品类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会计税务部总监;2015
年 3 月-2018 年 9 月历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浙江哈尔
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CFO)。
吴汝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