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哈尔斯: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与探讨,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议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提议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孙大建                        俞伟峰                      杨希光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