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8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 年 10 月 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汝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93,192,201.29 2,091,909,122.98 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46,216,410.18 890,940,686.68 -5.0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8,611,446.10 -4.60% 1,005,993,041.45 -2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35,287.27 -53.56% -13,914,629.84 -115.3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756,458.40 -74.07% -19,593,698.46 -119.9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55,188.46 119.17% 215,375,133.92 317.4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55.56% -0.03 -11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44.44% -0.01 -104.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0% -2.50% -1.63% -12.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27,376.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644,978.8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4,646,346.28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2,691.8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2,188.58 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合计 5,679,068.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52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吕强 境内自然人 51.49% 211,411,582 158,558,686 质押 155,286,500 吕丽珍 境内自然人 5.06% 20,776,500 15,582,375 欧阳波 境内自然人 3.37% 13,843,800 10,382,850 吕懿 境内自然人 1.69% 6,925,500 0 吕丽妃 境内自然人 1.40% 5,751,00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38% 5,653,125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吴世义 境内自然人 0.58% 2,370,000 0 黄兆敏 境内自然人 0.43% 1,747,800 0 汤浩明 境内自然人 0.40% 1,650,400 0 林大春 境内自然人 0.40% 1,635,05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吕强 52,852,896 人民币普通股 52,852,896 吕懿 6,925,500 人民币普通股 6,925,500 吕丽妃 5,7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51,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653,125 人民币普通股 5,653,125 吕丽珍 5,194,125 人民币普通股 5,194,125 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欧阳波 3,460,950 人民币普通股 3,460,950 吴世义 2,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70,000 黄兆敏 1,747,800 人民币普通股 1,747,800 汤浩明 1,650,400 人民币普通股 1,650,400 林大春 1,635,050 人民币普通股 1,635,05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与吕丽珍、欧阳波、吕丽妃、吕懿为一致行动人。未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知上述一致行动人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说明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吴世义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470,000 股。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622.94%,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未履约业务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收 益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34.74%,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电商平台保证金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122.58%,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需安装设备所致; 4、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81.91%,主要系报告期内费用预提及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13%,主要系报告期内运输费用等按新收入准则重分类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3.27%,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可转债利息增长及美元汇率波动致汇兑损 失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8.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10%,主要系报告期内期末未履约远期结汇售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5.94%,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590.3%,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亏损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62.58%,主要系报告期内违约赔偿收入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928.74%,主要系报告期内疫情对外捐赠支出及资产盘亏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7.43%,主要系报告期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利用 应付票据支付货款;税费返还增加、利息收入增加;支付货款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税费支付减少等共同 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3.47%,主要系报告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 长期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2.08%,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93 亿人民币,本期偿还债务现金流出增加1.8亿元共同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倡议员工增持 2020年5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 信心,倡议:哈尔斯及境内主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同时,吕强先生承 诺,按照本倡议的相关内部细则,公司及境内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事先经其确认拟购买数 量,并在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完成不超过约定数量的净买入哈尔斯股票(不低于1,000股), 全额连续持有18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哈尔斯履职的,该等哈尔斯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 该等股票产生亏损,由其予以补偿。 倡议书发出后,公司员工积极响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的倡议,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经公司自行统计,在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 间,公司及境内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中共有237名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 司股票,累计增持股票153.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0年5月29日)的0.38%,增持均价为4.59元/股, 增持总金额为706.87万元。 (2)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1元/股(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上限已由7.59 元/股调整为7.51元/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开展股份回购。 (3)可转债转股 “哈尔转债”自2020年2月28日开始转股。报告期内,“哈尔转债”因转股金额减少1,043,600.00元(10,436 张),转股数量为182,079股。截至2020年9月30日,“哈尔转债”剩余金额为298,956,400.00元(2,989,564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员工发出鼓励 2020 年 06 月 01 日 http:// www.cninfo.com.cn 增持公司股票倡议的进展 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2020 年 10 月 10 日 http:// www.cninfo.com.cn 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2020 年 10 月 10 日 http:// 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1元/股(因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上限已由 7.59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 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批复》(证监许可〔2019〕785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 税)689.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31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 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2.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027.3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9〕286号)。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92.31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52.25万元;本 期支付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2.64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661.27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055.6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 六、对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