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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1-05-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027.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
286 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自 2019 年 9 月 1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满,安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出
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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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保荐代表人              刘溪、濮宋涛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615
 股票简称                   哈尔斯
 注册资本                   413,016,47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住所                       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吕强
 董事会秘书                 彭敏
 联系电话                   0579-8929536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数量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0,000 万元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9 年 9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的约定,安信证券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对哈
尔斯的持续督导义务,现对本次保荐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
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
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
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
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哈尔斯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
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哈尔斯规范运作,
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哈尔斯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哈尔斯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督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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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事项;针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跟踪承诺履
行情况;关注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当地证监局的要求指导上市公司规
范编制并及时披露年报,执行亲赴银行获取对账单和询证函、走访重点客户等程
序,并对年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阅;定期或不定期对哈尔斯进行现场检
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
关文件。

    持续督导期间,哈尔斯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
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上市公司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
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持续督导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持续督导协议约定的方式,积极配合保荐工作,按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
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将相关文件送交保荐机构。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重点关注了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
及格式、决策程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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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哈尔斯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219,563,852.77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
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其他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还重点关注了下列事项: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800 万只 SIGG 高端杯生产线建
设项目”处于建设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
金 5,216.16 万元,进度为 19.99%。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注意合理安排募投项目
的实施,对于部分募投项目拟适当延期事项需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92 亿元,同比下降 16.83%;实现净利
润-2,830.91 万元,同比下降 151.36%。其中,国际市场实现销售收入 11.70 亿
元,同比下降 17.9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80.04%;国内市场实现销售收入 2.92
亿元,同比下降 12.7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9.96%。OEM 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9.85
亿元,同比下降 17.31%,OBM 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3.63 亿元,同比下降 13.28%,
ODM 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1.14 亿元,同比下降 24.01%。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
本年度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美元汇率变动影响本年度汇兑损失增加
以及计提了部分资产减值准备。保荐机构提醒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提升经
营业绩。

    3、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梁立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梁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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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郭峻峰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辞去公司总裁、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辞职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任何职务。上述人员变动已履行了相
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已提醒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董监高
发生重大变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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