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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0-1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哈尔斯
股票代码:002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吕丽珍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一致行动人:吕强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一致行动人:欧阳波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一致行动人:吕丽妃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一致行动人:吕懿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变动性质:因“哈尔转债”持有人转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0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吕丽珍

一致行动人       指 吕强、欧阳波、吕丽妃、吕懿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报告书         指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吕丽珍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228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吕强

姓名:吕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210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欧阳波

姓名:欧阳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01X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吕丽妃

姓名:吕丽妃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222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吕懿

姓名:吕懿

性别:男

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30************03X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哈尔转债”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哈尔转债”转股数量累计为 11,130,901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24,571,901 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批准
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20,776,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5.0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95,624,485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7.1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20,776,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 195,624,4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吕强        148,327,685           35.78%    148,327,685           34.94%

   吕丽珍        20,776,500            5.01%     20,776,500            4.89%

   欧阳波        13,843,800            3.34%     13,843,800            3.26%

   吕丽妃         5,751,000            1.39%      5,751,000            1.35%

    吕懿          6,925,500            1.67%      6,925,500            1.63%

    合计        195,624,485           47.19%    195,624,485           46.0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2 年 7 月 15 日,信息披露一致行动人吕强先生与龚文华先生、魏迪波女
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吕强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龚文华先生、魏迪
波女士分别转让 2100 万股、2800 万股股份,合计转让 4900 万股股份。

    除吕强先生外,其余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吕丽珍

                                                    2022 年 10 月 11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
者查询。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省永康市
               皿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哈尔斯            股票代码       002615

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 披 露 义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
             吕丽珍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增加  减少 ■ 有 无 一 致 行
拥有权益的股                              有 ■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 动人
份数量变化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
(可多选)   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哈尔转债”持有人
             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股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持股数量:   20,776,500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       5.01%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股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0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0.12%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2 年 8 月 3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    因公司发行的“哈尔转债”持有人转股,导
份变动的时间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不适用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
人在此前 6 个   除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未来若
月是否在二级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市场买卖该上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市公司股票      义务和相关批准程序。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吕丽珍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