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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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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青集团                     股票代码                00261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蓐意                                   苏慧仪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电话                               0760-22583660                            0760-22583660
电子信箱                           DMOF@chinachant.com                      DMOF@chinachant.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大致情况如下:
(一)环保热能业务方面,包括生活垃圾发电产业、生物质热电联产产业和工业集中区的热电联产产业。
其中:
1、生活垃圾发电产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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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运营模式:以政府无偿供应的生活垃圾为原料,生产电力并上网销售。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国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能达到国家《“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
 (3)行业发展阶段:成长期
  (4)周期性特点:公司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产生的电能除少量自用外全部上网销售,因此不存在明显的周
期性。


2、生物质热电联产产业:
    国家于2016年发布了《生物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推进生物质直燃发电全面转
向热电联产。因此公司对原生物质发电产业定位作了微调,加入对供热的考虑;
  (1)运营模式:以公司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热力、
电力和固体燃料等可再生能源,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其中电力上网销售,热力及固体燃料
向客户销售。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秸秆因没有有效利用途径,而在田间地头露天直接焚烧,严重污染空气,同
时国家环保部通过卫星对秸秆焚烧火点实施遥感监测,且各地也出台了严厉的处罚制度。
 (3)行业发展阶段:成长期
  (4)周期性特点: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产生的电能除少量自用外全部上网销售,因此在发电业务上
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供热方面,则根据不同的热用户类型分别出现不同的周期性特点。若用户为工业用
户,则供热业务受用热企业行业周期性影响;若用户为居民,则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仅在采暖期存在对外
供暖。


3、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产业:
  (1)运营模式:以高效能、低排放技术建设营运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设施,替代分散小锅炉,以解决
工业集中区内工业用蒸汽和取暖问题,可大幅节省用煤,并实现烟气的达标排放。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国家在2013年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除
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
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将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
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3)行业发展阶段:成长期
  (4)周期性特点:热电联产项目具有明显的销售半径,且公司所投资热电联产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内或
附近,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受园区的用热企业行业周期性影响。
    截至2017年12月,公司在全国投产、建设和筹建中的环保热能项目达48个,累计装机容量达1821MW,
在2017年7月12日由中国生物质能联盟发布的2016年中国生物质发电企业排名中, 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并
网装机容量列第八位,但农林生物质发电年上网电量却能位列第四位,这标志着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运行
小时数、负荷率、自用电率等各项运行指标均达到业内顶尖水平。


(二)燃气具制造业务方面,内销的产品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燃气壁挂炉等;而外销产品主要包
括燃气烤炉和燃气取暖器等。
   1、经营模式
   (1)内销产品
    公司传统内销业务由制造部下属厨卫与供暖事业部负责,内销的主要产品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灶
具、油烟机、消毒柜、燃气壁挂炉等。目前,公司销售渠道主要分为线上(电子商务平台)和线下(代理
商实体店)两种模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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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上渠道,公司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公司产品,目前公司电子商务的销售模式分为两方面:一方
面,工厂直营淘宝(天猫)店;另一方面,与代理商合作,授权部分代理商代理经营的如:苏宁易购、京
东、淘宝天猫店、1号店、好想购等电商渠道。线上销售主要以零售为主。
    在线下渠道,采取代理商经营制模式销售公司产品,由公司总部指导,代理商进驻苏宁、国美等全国
连锁大型家电卖场以及部分当地强势卖场和商超等。同时,代理商精挑细选合适的门店,积极地设立专卖
店、专营店。在公司总部的指导和策划下,配合代理商开展渠道培训、产品培训、人员培训、售前培训、
售中技巧指导、售后服务、推广促销等相关市场活动。线下销售主要是以工程、批发、零售为主。
     (2)外销产品
    公司外销产品主要包括燃气烤炉和燃气取暖器。OEM/ODM模式是我国企业目前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
形式,也是公司外销产品的主要销售模式。
      A、OEM
    OEM是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缩写,它是指一种“代工生产”方式,其
含义是制造厂商没有自主品牌、销售渠道,而是接受品牌厂商的委托,依据品牌商提供的产品样式生产制
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B、ODM
    ODM是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自主设计制造商)的缩写,指制造厂商除了制造加工外,增加
了设计环节,即接受品牌厂商的委托,按其技术要求承担部分设计任务,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
业务模式。
    2、业绩驱动因素:一方面公司燃气具产品生产规模较大,是业内自我配套能力最强、工艺最完整的
企业之一,另一方面,近年来制造部门优先发展有市场定位的业务、加快技改步伐、提升工人素质,以及
深挖老市场的潜力,加快开发新市场,这些都将成为燃气具业务业绩提升的驱动因素。
     3、行业发展阶段:成熟期
    4、周期性特点: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对燃气具行业有一定的影响,燃气具行业需求量受经济发展周期
性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变化,但是总体来说燃气具行业需求量稳中有升。
    公司燃气具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产品出口世界三十多个国家,现拥有三大生产基地。公司出口的烤
炉和取暖器等燃气具产品种类齐全,拥有数百种规格,已分别通过CE、CSA、IAPMO、AGA、UL等国际
质量体系认证,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7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892,681,694.89 1,906,788,763.99 1,906,788,763.99        -0.74% 1,600,738,432.16 1,600,738,43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7,580,351.95   163,128,793.76    163,128,793.76       -46.31%   109,628,966.14    109,628,966.1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0,691,937.60   154,344,863.70    154,344,863.70       -41.24%   102,209,553.41    102,209,553.41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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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8,035,480.90    298,330,030.39      298,330,030.39         -90.60%      135,508,303.20    135,508,303.20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89              0.2254              0.2254       -47.25%              0.1516             0.151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89              0.2243              0.2243       -46.99%              0.1556             0.1556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30%               8.83%               8.83%         -4.53%              6.66%               6.66%
益率
                                                                              本年末比上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7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            4,122,588,532.88 3,255,692,868.50 3,255,692,868.50            26.63% 2,904,240,985.19 2,904,240,98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99,750,544.42 1,979,053,324.93 1,979,053,324.93             6.10% 1,597,728,072.20 1,597,728,072.20
东的净资产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在利润表中新增“资
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 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
相应调整。资产处置收益上年发生额增加-2,807,490.07 元,营业外收入相应减少 116,975.21 元,营业外支出相应减少
2,924,465.28 元。
2)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
后的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无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86,574,855.16            410,203,413.25          497,161,734.41          498,741,69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421,114.82           24,626,932.24             21,011,665.59         16,520,63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3,661,597.78           21,487,180.97             18,670,179.63         26,872,979.2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79,195.44             43,455,528.96          111,677,709.89          -73,518,562.5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41,510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38,957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何启强         境内自然人             25.73%          191,213,800                   143,410,350 质押                   24,470,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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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正辉         境内自然人          23.03%      171,101,000               128,325,750
中山市长青新 境内非国有
                                   11.95%       88,800,000                             质押        60,920,000
产业有限公司 法人
李苗颜         境内自然人          2.66%        19,730,000
张蓐意         境内自然人          1.87%        13,920,000                10,440,000 质押           8,360,000
郭妙波         境内自然人          1.60%         11,861,200
汤国添         境内自然人          0.60%          4,440,000
陈辉洪         境内自然人          0.58%          4,278,500
中国建设银行
-华夏红利混
             其他                  0.53%          3,920,829
合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
关锡源         境内自然人          0.45%          3,308,68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不适用
动的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李苗颜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730,000 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实际合计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有 19,730,000 股。股东关锡源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08,687 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
说明(如有)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实际合计
                         持有 3,308,687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围绕“顺势而为,快速应变”的战略方针和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
实年初各项工作,全心致力于环保与制造两大业务板块的发展。然而,由于新增的环保热能项目大多处于
建设期或筹建期,暂无新项目投产,加上汇率波动及金属材料大幅上涨等客观因素,在2016年创出销售额
与净利润的历史新高之后,公司2017年的业绩出现了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268.17万元,同比减少0.74%;营业利润12,308.67万元,同比减少
22.87%;利润总额为12,379.85万元,同比减少4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8.04万元,同比
减少46.3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12,258.85万元,较期初增加26.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为209,975.05万元,较期初增加6.10%;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1189元,较去年同期的0.2254元下降
47.25%。
(一)环保产业
    报告期内,环保产业的营业收入为71,996.08万元,对比去年同期略降1.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明水
环保于报告期内因技改而停机所致。
    尽管因暂无新项目投产而使环保板块的业绩无明显提升,但公司已投产的发电项目在报告期内均继续
保持了良好的经营业绩,至报告期末,所有发电项目连续两年上网发电时间均超过了8000小时,这标志着
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运行指标达到业内领先水平。
    备受投资者关注的河北省三个燃煤热电项目,在报告期内也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满城项目克服了诸
多困难,已接近实现以热电联产方式投产;雄县项目、蠡县项目的前期工作有所突破。这几个项目投产后
将为雄安新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保定地区的大气治理和节能减排作出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还全力加快了各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其中茂名、曲江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有可能
成为公司2018年业绩的又一增长点;中心组团垃圾焚烧扩容项目手续办理进展顺利;铁岭项目已开工建设;
多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核准等合法性手续的办理在向前推进。近两年在山东、河南、江苏、吉林、辽
宁等省份已成功签约的一批优质的生物质项目,也将使公司保持足够的发展后劲。
    目前,公司主营的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在国内能源行业中虽然仍处于成长阶段,但高度契合了国
家秸秆禁烧、雾霾治理和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正迎来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发展各项政策的利好时机。2017年
7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中提及的生物质发
电项目重点规划发展地区如河南、山东和东北三省等均是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战略布局重镇,该《指
导意见》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在上述地区及拟开发区域的生物质项目拓展和落地的速度。2018年2月,
国家能源局发文组织各省开展“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的修订工作,根据修订方案,申请纳入国家“十三五”
规划布局修订方案的项目应为热电联产项目,公司在手的大部分生物质项目的项目类型均与该方案要求吻
合,这正是公司近两年提前布局、顺势而为的成果体现。
(二)制造业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产业的营业收入117,272.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8%。尽管因人民币汇率变动
和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使公司制造业务业绩受到较大的影响,但历史最悠久的阀门事业部通过扩大自
营业务,增加市场份额,继2016年较好业绩的基础上再创新高;燃具事业部虽然面临主要客户订单量下滑
及材料成本增加等的压力,仍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加上其他事业部的共同努力,使制造业务总体保持了盈
利,且守住了上一年的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各事业部加紧修炼内功,继续大力推行精益改善、自动化改造,优秀技改项目层出不
穷,范围广泛,涉及产品结构优化、 生产工艺优化、生产布局改善、流水线改造、自动化改造、节能降
耗等多个领域,致力于减少用人、提升工作效率。如阀门事业部新投产的温控阀自动加工线和旋塞阀自动
生产线,使得人均效率和产值提升明显;由研发与生产合力完成的温控阀双转盘加工专机技改项目,使阀
体生产周期由工艺更改前的16小时缩短为2小时,一次加工合格率提升2%;而骏伟事业部除了开展常规的
技术改造外,更是另辟蹊径地针对基层人员推出人才复制计划,通过一年的辅导,已搭建起从新员工到成
为部门长的职业教育体系,且成功建立了人才技能训练中心,通过技能培训,使新员工熟悉上岗训练时间
缩短50%,这为制造业务基层员工的技能提升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范本。



                                                                                                    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是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环保方面释放出的强
烈信号,意味着今年生物质能面临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机遇。同时,中央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
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将进一步激发实体经济的活力。2018年,公司将乘政策的东风,继续
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项目拓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配套资金提供保障,同时加大对生物质热电联产项
目的拓展、建设、达产的力度,并进一步加快自动化升级改造步伐、扩大产能,做好配套管理调整,通过
改革和深化改革全方位增强公司的应变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励精图治,夯实更牢固的基础,实现公司业绩
的再次腾飞,以更佳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厚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户外及取暖用品      867,309,722.85   144,703,919.37          16.68%            4.35%        -24.36%         -6.33%
厨电产品            305,411,170.15    71,128,967.72          23.29%          -11.44%        -22.56%         -3.34%
生物质综合利用      719,960,801.89   173,225,558.42          24.06%           -1.48%        -15.90%         -4.13%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该准则的相关规定,施行日存在的
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 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知》(财会〔2017〕13号)的规
定,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
行前述准则。




                                                                                                                     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2017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 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
通知》(财会〔2017〕15号)的 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
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                               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
执行前述准则                                                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本期新设成立8家子公司,周口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灯塔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虞城长
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方城长青生物质
能源有限公司、蓬莱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和极锐控股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范围。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18 年 3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