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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公司按照财务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
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
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
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
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的项目与金额产生影响如下:
                       对2017年12月31日/2017年    对2017年12月31日/2017
                       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
      报表项目
                                响金额                  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50,969,308.56
应收票据                        -25,796,061.63
应收账款                       -425,173,246.93
其他应收款                                                 +3,946,367.90
应收利息                                                   -3,946,367.9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29,269,889.10
应付票据                        -26,012,638.43
应付账款                       -303,257,250.67
其他应付款                       +4,189,093.22               +793,535.40
应付利息                         -4,189,093.22               -793,535.40
应付股利                                     -
管理费用                      - 14,419,044.09
研发费用                      + 14,419,044.09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 16,718,798.35             + 556,247.02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921,970.06             + 188,424.8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合并及公司财
务报表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2017年度净
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