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
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30 日刊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增
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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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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