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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集团: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23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
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2021 年 3 月 29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 350,381,888.04 元,母公司 2020 年实现净利润 374,830,941.59
元,按 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7,483,094.16 元,加上年
末未分配利润 268,448,564.53 元,减去 2020 年度已分配利润 148,376,628.8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57,419,783.16 元。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预期和信心,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公司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提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当前总股本 741,895,4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8,379,090.40 元。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若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
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公司净利润的 42.35%,且达到母
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32.44%。以上现金分红方案是在兼顾公司长期可
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
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