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青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3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迟国敬)


    本人作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2020年度出席会议的
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4
                                                                      股东大会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0               4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任期内的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表: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2020年4月3日                                                                同意
                    三十四次会议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2020年4月16日                                                                同意
                    三十五次会议        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1.《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2020年4月26日                                                          同意
                三十六次会议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2020年4月28日                                                          同意
                三十七次会议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宾县长青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滑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9
年度工作报告》、《2020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增加2020
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并报
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与发放跟各自的岗位履职情况相符
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任职期间培训学习目标,有力的保
证了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2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主要以通讯方式参与公司会议,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
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
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higj@chinagas.org.cn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迟国敬




                                     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秦正余)


    本人作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2020年度出席会议的
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4
                                                                      股东大会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0             4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任期内的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表: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2020年4月3日                                                                 同意
                  三十四次会议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2020年4月16日                                                                同意
                  三十五次会议        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议     同意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三十六次会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2020年4月28日                                                           同意
                三十七次会议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
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审核了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内审
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制
度体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适应当前公
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就下列事项
展开工作: (1)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 (2)与公
司审计部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保持沟通;(3)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进行沟通与交流;(4)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
行评价和总结,并向董事会提出续聘议案。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
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与发放跟各自的岗位履职情况相符合,符合
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主要以通讯方式参与公司会议,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
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
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inzhengyu@zijiangqy.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秦正余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兴祥)


    本人作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2020年度出席会议的
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4
                                                                      股东大会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0               4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任期内的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表: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2020年4月3日                                                                同意
                    三十四次会议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2020年4月16日                                                                同意
                    三十五次会议        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     同意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三十六次会议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2020年4月28日                                                          同意
                 三十七次会议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任职期间培训学习目标,
有力的保证了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宾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
产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滑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
报告》、《2020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
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并报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广东长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
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核了公司所
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财
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符合法
律、法规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就下列事项展开工作:(1)
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 (2)与公司审计部就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保持沟通;(3)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进行沟通与交流;(4)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并
向董事会提出续聘议案。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主要以通讯方式参与公司会议,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
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
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284881483@qq.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兴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朱红军)


    本人作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2020年度出席会议的
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0               7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任期内的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表: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2020年5月19日                                                                同意
                    一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2020年7月22日                                                                同意
                    二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2020年8月26日                                                          同意
                 三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2020年10月19日                                                         同意
                 四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第五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10日                                                        同意
                 六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第五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30日                                                         同意
                 七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与发放跟
各自的岗位履职情况相符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
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审核了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内审
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制
度体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适应当前公
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就下列事项
展开工作: (1)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 (2)与公
司审计部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保持沟通;(3)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进行沟通与交流;(4)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
行评价和总结,并向董事会提出续聘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

                                      2
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议
案》、《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论证,并报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总裁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副总裁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指定公司副总裁何骏先生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完成任职期间培训学习目标,有力的保证了公司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
的履行岗位职责。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主要以通讯方式参与公司会议,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
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
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jzhu@sufe.edu.cn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红军




                                     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谭嘉因)


    本人作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2020年度出席会议的
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0               7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任期内的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表: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2020年5月19日                                                                同意
                    一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2020年7月22日                                                                同意
                    二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2020年8月26日                                                          同意
                 三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2020年10月19日                                                         同意
                 四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第五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10日                                                        同意
                 六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第五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30日                                                         同意
                 七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关于增加2020
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
目二期的议案》、《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订资产
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并报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总裁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裁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指定公司副总裁何骏
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任职期间培训学习目标,有力的保证了公司第五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与发放跟各自的岗
位履职情况相符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广东长

                                      2
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核了公
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
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符
合法律、法规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就下列事项展开工作:
(1)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 (2)与公司审计部就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保持沟通;(3)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进行沟通与交流;(4)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总
结,并向董事会提出续聘议案。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主要以通讯方式参与公司会议,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
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
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ytam@ust.hk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谭嘉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