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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集团: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为“《公司章程》”)、《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事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
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分别就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
控制、续聘审计机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相关会议
决议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就 2020 年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 2020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0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
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0 年,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
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关于开设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的议案》
     4.《关于对外投资宾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5.《关于对外投资滑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6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6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2020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8.《关于 2020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增加 2020 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5 月 19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7 月 22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以下议案: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2.《关于增加 2020 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七)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26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以下议案: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八)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10 月 19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九)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以下议案:
    1.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11 月 1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以下议案:
    1.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十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规范
运作,内部制度较为合理、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
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
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
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
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
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
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
活动,积极参与财务审计,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增强风
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