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青集团 股票代码 00261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骏 苏慧仪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传真 0760-89829008 0760-89829008 电话 0760-22583660、89829007 0760-22583660、89829007 电子信箱 dmof@chantgroup.cn dmof@chantgroup.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和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三大板块,主要 从事农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生产及出售电力和热力。 1. 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 1.1 主要经营模式 通过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热力、电力等可再 生能源,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其中电力上网销售,热力用于工业用户生产及向居民供暖。 1.2 发展趋势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是集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惠农等目的于一体的国家扶持产业。近年来国家出 台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项政策,确立了以农林 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废弃物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行业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地位,并对行业的发展进行了规范和引 导。 公司布局建设的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区域均是我国农业大省,生物质燃料供给有保障,产业 也高度契合了国家秸秆禁烧、雾霾治理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随着我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对清洁能 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及热电联产项目可在用 户侧直接替代燃煤,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生物质能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是国际公认的零碳可再生能源,根据预测,我国碳排放峰值约在 110 亿吨左右,而生物质能源化未来减排潜力将达到 20 亿吨。随着 2021 年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 碳市场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市场机制,为减排项目提供了一条减排量市场化变现的路径,是生 物质能行业“双碳”政策红利中的重要组成。根据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 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 1.79 亿吨,累计成交额 76.61 亿元,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 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 2,162 家,其中 847 家重点排放单位存在配额 缺口,缺口总量为 1.88 亿吨,累计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约 3,273 万吨用于配额清缴抵消。 目前已知单个装机规模为 30MW 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每年至少可以获得 12 万吨以上的自愿碳减排量, 公司所处的包括农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在内的生物质能行业加入碳排放指标的交易后将迎来新的营收增 长。 1.3 生物质发电类-秸秆发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分布于华中区域(包括山东省的鄄城项目和河南省的永城、新野、延 津、滑县项目)、华东区域(包括山东省的沂水、鱼台、郯城项目,江苏省的睢宁、阜宁项目)、东北 区域(包括黑龙江省的宁安、明水、宾县项目,辽宁省的铁岭项目,吉林省的松原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 506 MW,报告期内,已投产装机容量为 456MW(其中新投产装机容量 190MW),试运行项目装机容量为 35MW,新增核准沂水二期项目(装机容 量为 15MW)。 报告期内,华中区域项目发电量为 86,702.50 万 kWh,同比增长 86.36%;上网电量为 78,106.90 万 kWh,同比增长 84.12%%;平均厂用电率为 10.28%,同比增长 1.22%;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6341.02 小时,同比减少 15.85%。 华东区域项目发电量为 91,763.97 万 kWh,同比增长 57.17%;上网电量为 83,671.51 万 kWh,同 比增长 56.08%;平均厂用电率为 9.10%,同比增长 0.60%;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6868.91 小时, 同比增长 3.19%。 东北区域项目发电量为 46,857.60 万 kWh,同比减少 26.42%;上网电量为 42,319.08 万 kWh,同 比减少 29.31%;平均厂用电率为 10.97%,同比增长 0.83%;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3540.44 小时, 同比减少 52.79%。 报告期内,各项目在保障电力的正常生产以外,还大力拓展工业供热和居民供暖的规模并取得显著 成效。一半以上的项目实现了热电联产,其余的项目也即将加入热电联产的行列。随着部分项目所在地 政府规划在项目周边增设工业园区,或所在园区被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必将吸引更多用热企业进驻。公 司项目作为所在园区供热配套的热源,预期未来供热前景广阔。 2. 生活垃圾发电业务 2.1 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以政府无偿供应的生活垃圾为原料,收取垃圾处理费、生产电力并上网销售。 2.2 发展趋势 垃圾发电持续稳定运行。 2.3 生物质发电类-垃圾发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发电业务无新增产能投产,无新增核准和在建项目。目前公司仅在广东区域建 设有两个垃圾发电项目,至报告期末公司垃圾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及已投产装机容量均为 54MW。 报告期内,广东区域项目发电量 31,016.24 万 kWh,同比减少 21.91%;上网电量为 25,906.00 万 kWh,同比减少 22.89%;平均厂用电率为 15.55%,同比增长 1.74%;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5,743.56 小时, 同比减少 21.9%。相关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进场垃圾量相比进场高峰期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的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为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配套的污水处 理运营服务项目稳定运行,获得了正常的效益。 3.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业务 3.1 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以高效能、低排放技术建设营运以包括燃煤在内的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设施,替代分散小锅炉, 以解决工业区内的工业用蒸汽和居民取暖问题,可大幅节省用煤并减少烟气的排放。 3.2 发展趋势 国家五部委于 2016 年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明确提出热电联产 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由电网企业优先收购,所发电量全额上网,这为公司的热电联产项目 电力全额上网提供了保障。 3.3 火力发电类-煤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煤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 160MW,已全部投产,报告期内无试运行项目、在 建项目和新增核准项目。 位于河北区域的满城项目、蠡县项目和广东区域的茂名项目均为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主要 为园区集中供热,同时利用余热发电。报告期内,各集中供热项目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锅炉效率达到 或基本接近设计值,各项生产指标均表现良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损耗及运行成本。公司项目还与下 游蒸汽用户通过协商制定了相应的蒸汽调价机制,多措并举以应对采购煤价的波动。 报告期内,河北区域项目发电量 48,145.99 万 kWh,同比增长 10.36%;上网电量为 37,675.93 万 kWh,同比增长 18.58%;平均厂用电率为 22.08%,同比减少 4.82%;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4,814.6 小时,同比增长 10.32%。广东区域项目发电量 7,152.00 万 kWh,同比减少 1.99%;上网电量为 4,851.22 万 kWh,同比减少 2.87%;平均厂用电率为 32.18%,同比增长 0.62%;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 为 1,193.5 小时,同比减少 1.87%。 满城项目基本满足了所在园区内现有 65 家造纸企业和 1 家生产农业资料企业的用热需求,目前用 热企业生产稳定。 蠡县项目位于京津冀地区,是蠡县目前唯一的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为蠡县县城提供居民供暖,并为 项目周边的企业提供热源。该项目自投产以来一直为企业用户提供稳定、合格的蒸汽供应服务。目前用 热企业生产稳定,供暖需求稳定。 茂名项目位于茂名高新区,既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也是改善开发区营商环境工程。目前项目已 经完成蒸汽北线、南线管网建设达 20 公里以上,向高新区内 30 家化工企业供应蒸汽,有效保证了园区 企业及国家能源保供的安全平稳运行,同时也实现了园区统一供热。随着高新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 相继落地及投产,项目热负荷可望获得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 2021 年末 比上年 2020 年末 2022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9,823,957,871.72 9,662,413,985.97 9,652,447,816.54 1.78% 9,328,133,393.72 9,349,003,444.03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2,499,891,133.84 2,444,752,352.70 2,432,436,057.94 2.77% 2,748,183,074.13 2,769,004,413.64 净资产 本年比 2021 年 上年增 2020 年 2022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424,223,077.29 2,651,221,583.61 3,089,227,078.08 10.84% 3,022,380,872.43 3,235,162,657.46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76,398,919.73 -159,289,914.39 -192,427,548.66 139.70% 350,381,888.04 343,865,199.13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62,976,919.12 -195,380,345.38 -228,517,979.65 127.56% 338,150,589.67 331,633,900.76 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506,430,889.09 86,661,523.47 57,644,724.74 778.54% 246,128,727.06 244,360,717.31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 益(元/ 0.1030 -0.2147 -0.2594 139.71% 0.4723 0.4635 股) 稀释每股收 益(元/ 0.1030 -0.2147 -0.2594 139.71% 0.4705 0.4625 股) 加权平均净 3.10% -6.19% -7.47% 10.57% 13.59% 13.22% 资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 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相关规定。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第 15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第 15 号》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 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29,209,765.28 797,402,038.80 767,809,025.39 1,029,802,24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379,865.45 -126,698.09 -19,962,225.87 92,107,978.2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913,443.50 -2,399,249.63 -20,361,586.62 81,824,311.87 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9,451,764.34 339,728,193.92 22,259,976.59 124,990,954.24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披露日前 表决权恢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普通股股 28,941 一个月末 28,902 复的优先 0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东总数 普通股股 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何启强 境内自然人 25.77% 191,213,800 143,410,350 麦正辉 境内自然人 23.06% 171,101,000 128,325,750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 境内非国有法 11.97% 88,800,000 有限公司 人 张蓐意 境内自然人 1.85% 13,759,000 郭妙波 境内自然人 1.60% 11,861,200 黄旺萍 境内自然人 1.35% 10,000,00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社保基金四 其他 0.96% 7,111,312 二零组合 #汤国添 境内自然人 0.56% 4,163,900 标记 4,163,900 冯丹 境内自然人 0.42% 3,08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金元顺 其他 0.35% 2,572,400 安元启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中,何启强、麦正辉是一致行动人,何启强、郭妙波是夫妻关系,新 产业公司是何启强、麦正辉控制的公司,张蓐意、汤国添是夫妻关系,黄旺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是何启强女儿配偶的母亲。除此之外,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汤国添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通过广发证券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 有) 4,163,9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163,900 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 利率 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长集转债 128105 2020 年 04 月 09 日 2026 年 04 月 08 日 79,945.21 0.60%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支付“长 集转债”第二年利息。本次可转债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 日,每 10 张“长集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00 元(含税)。本次 况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4 月 8 日,除息日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付息日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2)》(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 0293 号),对公司 2020 年 4 月 9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A-”, 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 74.45% 74.70%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297.69 -22,851.8 127.56% EBITDA 全部债务比 9.81% 2.87% 6.94% 利息保障倍数 1.22 0.02 6,000.00% 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重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介绍,见《2022 年年度报告 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见《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重要事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23 年 2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