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18-11-24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顺
宇洁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宇股份”、“标的公司”)92.31%的股份(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75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8 号: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复牌。
3、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告。
4、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并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
5、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其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自查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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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
7、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进行了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18 年 9 月 7 日、2018 年 10 月 26 日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
及露笑集团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的补充协议(一)》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二)》;2018 年 9 月 7
日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与东方创投、董彪及露笑集团分别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其中,东方创投、董彪为业绩承诺方。
9、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11、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2、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了核查意见。
13、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重组的实施
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并购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所履行程序完
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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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8 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
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
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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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
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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