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露笑科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对
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三年内按最新的回购
规则执行减持”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之外,
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 前期回购方案简介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2019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于 2019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 万元,不低于(含)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
格区间下限不低于(含)人民币 4.00 元/股,上限不高于(含)人民币 6.00 元/
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将在三年内按最新的回购规则执行减持。
    二、 前期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1、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2,076,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84%,最高成
交价为 4.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6,297.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2、截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5,21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
最 高 成 交 价 为 4.93 元 /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4.70 元 / 股 ,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为
25,094,789.86 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3、公司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回购总额调整至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 万元,不低于(含)人民
币 2,500 万元。至此,公司回购期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 本次变更内容
     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三年内
按最新的回购规则执行减持”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
司可持续发展考虑,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建
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