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 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 雨 周冰冰 张新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