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23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露
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能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满足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 雨
周冰冰
张新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