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1-23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
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 雨
周冰冰
张新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