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露 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 2023 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 独立判断,认为: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将该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 雨 周冰冰 张新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