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新梅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92,106,441.68 2,037,618,325.93 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59,755,976.97 1,509,489,480.66 3.3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3,519,481.71 96.63% 305,834,239.44 6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54,019.84 85.09% 56,735,527.76 57.2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409,517.51 122.77% 50,967,565.34 82.9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8,186,199.09 -36.4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80 62.22% 0.311 37.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80 62.22% 0.311 37.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 7.51% 3.69% -7.9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690,616.5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22,654.14 合计 5,767,962.4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68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丹邦投资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3% 73,116,000 0 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丹侬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83% 21,600,000 0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嘉实 主题精选混合型 其他 3.22% 5,875,035 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81% 3,302,624 3,000,000 零一组合 常州投资集团有 其他 1.64% 3,000,000 3,000,000 限公司 财通基金-平安 银行-平安信托 -平安财富*创 其他 1.64% 3,000,000 3,000,000 赢一期 63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平安大华基金- 平安银行-平安 信托-平安财富 其他 1.64% 3,000,000 3,000,000 *创赢一期 64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瑞滙 2 集 其他 1.32% 2,411,558 0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海恒实业发展 其他 1.19% 2,180,001 0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广发小盘成 其他 1.10% 2,000,000 2,000,000 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3,116,000 人民币普通股 73,116,000 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 2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000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 5,875,035 人民币普通股 5,875,035 券投资基金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瑞滙 2 集 2,411,558 人民币普通股 2,411,558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180,001 人民币普通股 2,180,00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800,538 人民币普通股 1,800,538 -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陈学林 1,312,536 人民币普通股 1,312,536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民森 H 1,032,249 人民币普通股 1,032,249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9,950 人民币普通股 999,950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杨阳 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20,000 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萍与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表刘文魁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 明 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2,180,001 股;陈学林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312,536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 产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变动 增减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376,962,358.31 559,249,117.69 -32.59% 主要系非公开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支出减少资金 所致 应收账款 128,657,420.82 95,742,151.88 34.38% 随着首发募投项目投产,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以致相应合理账期内的应收账款增加 预付款项 384,122,158.37 267,369,216.74 43.67% 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设备采 购预付资金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20,480,036.44 1,791,707.39 1043.05% 主要系支付子公司广东丹邦进口设备海关保证金所 致 存货 58,880,529.06 17,734,216.08 232.02% 首发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 入增长以致存货增加 在建工程 149,755,180.80 108,180,709.64 38.43% 主要系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投入所致 工程物资 147,255.61 83,174.00 77.05% 主要系厂房工程建设物资增加所致 开发支出 32,059,077.54 24,573,824.74 30.46% 主要系子公司广东丹邦新技术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8,949,330.56 3,653,987.17 144.92% 主要系原高新技术企业所得优惠税率15%已于2013 年底到期,目前公司处在复审阶段,复审期间暂按 25%的税率预缴所致 其他应付款 3,678,822.94 2,527,923.00 45.53%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广东丹邦投产后预提水电费 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2,338,373.74 -1,165,902.29 -100.56% 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动所致 营业收入 305,834,239.44 191,081,060.62 60.05% 随着首发募投项目投产后,产能逐步释放以致公司 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增长 营业成本 170,893,143.45 90,537,627.20 88.75%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增长,营业成本随之相应 增加 所得税费用 18,065,227.95 7,464,824.91 142.00% 主要系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已于2013 年底到期,目前公司处于正常复审阶段,复审期间 暂按25%预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8,186,199.09 107,224,434.21 -36.41% 主要系三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相应合理账期的应收 流量净额 账款增加其生产成本预先投入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15,377,755.56 -86,361,993.07 -149.39% 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流量净额 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4,417,381.59 689,973,909.30 -104.99% 主要系2013年非公开发行增加筹资流入及2014年公 流量净额 司偿还借款支付利息等筹资性净流出增加所致 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 实际控制人刘 起三十六个月 萍、控股股东深 内,不转让或者 圳丹邦投资集 2011 年 09 月 20 2011.9.20-2014. 委托他人管理 严格履行 团有限公司、股 日 9.19 本次发行前已 东深圳市丹侬 持有的公司股 科技有限公司 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 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本 公司/本人(包括 本公司控制的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全资、控股企业 或其他关联企 控股股东深圳 业,下同)保证 丹邦投资集团 在发行人依法 有限公司与实 存续期间,严格 际控制人刘萍 遵守《中华人民 2011 年 09 月 20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包括控制的 共和国公司法》 日 全资、控股企业 及其他法律、法 或其他关联企 规和发行人《公 业) 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以任何 形式(包括但不 限于直接经营 或与他人合资、 合作、参股经 营)从事与发行 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人构成竞争的 业务;保证将采 取合法、有效的 措施,促使本公 司/本人拥有控 制权的公司、企 业与其他经济 组织及本人的 其他关联企业 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发行人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不会直接 或间接投资、收 购与发行人存 在竞争的企业, 也不以任何方 式为竞争企业 提供任何业务 上的帮助;或在 竞争企业或经 济组织中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 或核心技术人 员。若因任何原 因导致出现本 公司/本人与发 行人从事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 情形,本公司/ 本人同意由发 行人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收购 该等业务所涉 资产或股权,和 /或通过合法途 径促使本公司 所控制的全资、 控股企业或其 他关联企业向 发行人转让该 等资产或控股 权,和/或通过其 他公平、合理的 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途径对本公司 的业务进行调 整以避免与发 行人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如 违反本承诺函, 本公司/本人愿 意承担由此产 生的全部责任, 充分赔偿或补 偿由此给发行 人造成的所有 直接或间接损 失。本公司/本人 不利用在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 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地位, 损害发行人及 其他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关于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本 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尽量避免 与发行人之间 发生关联交易; 对于确有必要 且无法回避的 关联交易,将按 控股股东深圳 照公平、公允和 2011 年 09 月 20 丹邦投资集团 等价有偿的原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日 有限公司 则进行,交易价 格按市场公认 的合理价格确 定,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交易审 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切实 保护上市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 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益。如因未履行 此项承诺而给 发行人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 对因此给发行 人造成的损失 予以赔偿。本公 司保证不利用 在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地位,损 害发行人及其 他中小股东的 利益。 关于股份转让 的承诺:除三年 的股份承诺锁 定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及 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董事及高 五;离职后半年 级管理人员刘 内,不转让本人 萍、王李懿,监 2011 年 09 月 20 直接及间接持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事邹盛和及核 日 有的发行人股 心技术人员刘 份;在申报离任 文魁 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量 占本人直接及 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百 分之五十。 关于承担税收 追缴风险的承 控股股东深圳 诺:发行人公开 2011 年 09 月 20 丹邦投资集团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发行股票并上 日 有限公司 市后,若税收主 管部门要求发 1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行人补缴因其 享受有关税收 优惠政策而免 征及少征的企 业所得税,本公 司将无条件全 额承担发行人 在发行上市前 应补缴的税款 及因此所产生 的所有相关费 用。 关于承担补缴 职工住房公积 金风险的承诺: 若应有权部门 的要求或决定, 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需为职工 补缴的住房公 积金、或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因 控股股东深圳 未为职工缴纳 2011 年 09 月 20 丹邦投资集团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住房公积金而 日 有限公司 承担任何罚款 或损失,丹邦投 资集团愿在毋 须发行人支付 对价的情况下 承担所有补缴 金额和相关所 有费用及/或相 关的经济赔偿 责任。 公司股东光大 将丹邦科技本 永明人寿保险 次非公开发行 有限公司、南方 股票获配售股 基金管理有限 份进行锁定处 公司、财通基金 2013 年 10 月 29 2013.10.29-201 理,锁定期自丹 严格履行 管理有限公司、 日 4.10.28 邦科技非公开 广发基金管理 发行股票上市 有限公司、平安 之日起满 12 大华基金管理 个月。 有限公司、常州 1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合众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5.00% 至 75.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6,551.9 至 9,172.66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41.5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无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对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的相关修订要求,在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类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根据此规定,调整本年“外币报表差额”至“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公司合并利润 表中“其他综合收益”科目金额均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行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上会计政策 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萍 2014 年 10 月 29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