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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邦科技: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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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周风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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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5,334,317.30              69,620,055.46                       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928,668.10               6,557,179.35                      2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191,526.99               5,009,694.33                      -16.3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489,038.18               2,699,429.76                     -488.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17                     0.0359                      -39.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17                     0.0359                      -39.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7%                     0.40%                        0.0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551,237,246.48           2,371,828,621.26                       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77,515,276.71           1,669,560,886.00                       0.4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395,736.6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9,495.50

合计                                                                    3,737,141.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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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48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丹邦投资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3%        109,704,000                  0
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丹侬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6.82%         24,913,300                  0
有限公司

陈颖             境内自然人             2.39%          8,722,270                  0

蒋亦飞           境内自然人             1.61%          5,890,200                  0

中国银行-嘉实
主题精选混合型 其他                     1.40%          5,101,300                  0
证券投资基金

汪涓             境内自然人             1.26%          4,608,330                  0 质押                    107,000

李正芳           境内自然人             1.21%          4,427,000                  0

邓成             境内自然人             0.99%          3,600,000                  0

李继梅           境内自然人             0.98%          3,585,673                  0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约定购回 其他                     0.88%          3,200,000                  0
专用账户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9,7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704,000

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                                                  24,913,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913,300

陈颖                                                                     8,722,270 人民币普通股            8,722,270

蒋亦飞                                                                   5,890,200 人民币普通股            5,890,200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
                                                                         5,101,3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1,300
证券投资基金

汪涓                                                                     4,608,330 人民币普通股            4,608,330

李正芳                                                                   4,427,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27,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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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成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

李继梅                                                               3,585,673 人民币普通股         3,585,67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3,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
专用账户

                               1、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萍与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主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东刘文魁为叔侄关系;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说明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前十大股东中,陈颖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5,474,290 股;蒋亦飞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5,563,200 股;汪涓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1,800,000 股;李正芳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4,427,000 股;李继梅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3,507,673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大股东之一杨苹将其股份进行约定购回交易,约定购回股份数量为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交易对方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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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变动比率                     增减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                218,683,709.07       130,378,896.80         67.73% 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3,860,388.14         6,502,318.29         -40.63% 收到出口退税款所致
应交税费                  2,277,137.05         5,869,094.24         -61.20% 主要是支付2016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应付利息                  1,388,699.67          861,848.61          61.13% 长期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350,000,000.00       170,000,000.00        105.88% 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利润表           期末数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比率                     增减变动原因
税金及附加                1,446,934.41          604,638.62         139.31% 2017年按照会计政策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计入该科目导致
销售费用                   866,963.14          1,629,719.70         -46.80% 子公司丹邦香港公司业务减少,相关的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9,622,128.22         4,098,199.90        134.79% 长期借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4,396,636.61         1,820,570.61        141.50% 收到政府补贴款。
所得税费用                 733,837.82          1,126,159.09         -34.8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因素影响。
      现金流量表          期末数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比率                     增减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489,038.18         2,699,429.76       -488.56% 主要是本期收款减少所致。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1,470,979.68        -4,360,646.34       1997.65% 主要是本期采购设备款增加所致。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0,367,908.68       -28,348,242.35        -700.98% 主要为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公司/本人
                                                           (包括本公
                                                           司控制的全
                                                           资、控股企业
                                                           或其他关联
                                                           企业,下同)
                                                           保证在发行
                                                           人依法存续
                                                           期间,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
                                                           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发
                                                           行人《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
                                                           定,不以任何
                                                           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直接
                               控股股东深
                                                           经营或与他
                               圳丹邦投资
                                                           人合资、合
                               集团有限公
                                                           作、参股经
                               司与实际控     关于避免同
                                                           营)从事与发 2011 年 09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制人刘萍(包 业竞争的承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行人构成竞     20 日
                               括控制的全     诺
                                                           争的业务;保
                               资、控股企业
                                                           证将采取合
                               或其他关联
                                                           法、有效的措
                               企业)
                                                           施,促使本公
                                                           司/本人拥有
                                                           控制权的公
                                                           司、企业与其
                                                           他经济组织
                                                           及本人的其
                                                           他关联企业
                                                           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发
                                                           行人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
                                                           不会直接或
                                                           间接投资、收
                                                           购与发行人
                                                           存在竞争的
                                                           企业,也不以
                                                           任何方式为
                                                           竞争企业提


                                                                                                              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供任何业务
上的帮助;或
在竞争企业
或经济组织
中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或
核心技术人
员。若因任何
原因导致出
现本公司/本
人与发行人
从事相同或
类似业务的
情形,本公司
/本人同意由
发行人在同
等条件下优
先收购该等
业务所涉资
产或股权,和
/或通过合法
途径促使本
公司所控制
的全资、控股
企业或其他
关联企业向
发行人转让
该等资产或
控股权,和/
或通过其他
公平、合理的
途径对本公
司的业务进
行调整以避
免与发行人
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如
违反本承诺
函,本公司/
本人愿意承
担由此产生
的全部责任,
充分赔偿或
补偿由此给


                                                 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发行人造成
                          的所有直接
                          或间接损失。
                          本公司/本人
                          不利用在发
                          行人的控股
                          股东/主要股
                          东或实际控
                          制人地位,损
                          害发行人及
                          其他中小股
                          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
                          尽量避免与
                          发行人之间
                          发生关联交
                          易;对于确有
                          必要且无法
                          回避的关联
                          交易,将按照
                          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
                          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按市
控股股东深                场公认的合
             关于减少关
圳丹邦投资                理价格确定, 2011 年 09 月
             联交易的承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集团有限公                并按相关法     20 日
             诺
司                        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
                          交易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切实
                          保护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如因
                          未履行此项
                          承诺而给发
                          行人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
                          将对因此给
                          发行人造成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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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损失予以
                            赔偿。本公司
                            保证不利用
                            在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地
                            位,损害发行
                            人及其他中
                            小股东的利
                            益。

                            除三年的股
                            份承诺锁定
                            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
                            直接及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公司董事及
                            十五;离职后
高级管理人
                            半年内,不转
员刘萍、王李
                            让本人直接
懿,监事邹盛
               关于股份转   及间接持有     2011 年 09 月
和及核心技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让的承诺     的发行人股     20 日
术人员刘文
                            份;在申报离
魁(王李懿、
                            任六个月后
邹盛和已离
                            的十二个月
任)
                            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
                            量占本人直
                            接及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
                            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百
                            分之五十。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并
控股股东深
               关于承担税   上市后,若税
圳丹邦投资                                 2011 年 09 月
               收追缴风险   收主管部门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集团有限公                                 20 日
               的承诺       要求发行人
司
                            补缴因其享
                            受有关税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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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政策而
                                                          免征及少征
                                                          的企业所得
                                                          税,本公司将
                                                          无条件全额
                                                          承担发行人
                                                          在发行上市
                                                          前应补缴的
                                                          税款及因此
                                                          所产生的所
                                                          有相关费用。

                                                          若应有权部
                                                          门的要求或
                                                          决定,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
                                                          需为职工补
                                                          缴的住房公
                                                          积金、或发行
                                                          人及其子公
                                                          司因未为职
                                控股股东深   关于承担补   工缴纳住房
                                圳丹邦投资   缴职工住房   公积金而承     2011 年 09 月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集团有限公   公积金风险   担任何罚款     20 日
                                司           的承诺       或损失,丹邦
                                                          投资集团愿
                                                          在毋须发行
                                                          人支付对价
                                                          的情况下承
                                                          担所有补缴
                                                          金额和相关
                                                          所有费用及/
                                                          或相关的经
                                                          济赔偿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5.00%         至                      25.0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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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722.72    至                        1,204.54
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963.63
元)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开始对“微电子级高性能聚酰亚胺研发与产业化项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目”批量生产,但本项目的量产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视实际生产情况而
                                               定。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萍


                                                                                           2017 年 4 月 28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