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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邦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丹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72 号)(以下简称“《关

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就《关注函》

关注的内容进行自查,并作出如下情况说明:

    因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贷款将于
本月到期,经公司与中信银行协商:申请续办银行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
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为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6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的通知》,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续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法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续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4)。公告称“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
资集团”)拟为公司申请续办银行贷款 5,000 万元提供责任担保,以上连带责任
保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其中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续办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所称“全资子公
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拟就公司申请续办银行贷款 5,000 万元事项向丹邦投
资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提供反担保”系因公司工作人员理解错误,将担保
理解为反担保,导致与“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相矛盾。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发现要求广东丹邦提供反担保的表述错误。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晚间发出董事会通知,并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紧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续办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事项的议
案》,决定终止本次反担保事项,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续办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续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公司法定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