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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邦科技:丹邦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
                                    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共计 2,730.585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通过邮件收到《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获悉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侬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通

  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2%。本

  次权益变动后,丹侬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变动均价    变动股数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期间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集中竞价减持     2021 年 4 月 13 日         5.350           100    0.183%
深圳市丹
侬科技有
  限公司
             集中竞价减持     2021 年 4 月 13 日         5.330            5     0.009%

                            合计                                         105    0.192%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误差,皆为四舍五入导致。


         2、本次股份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35.5853         5.18%         2,730.5853    4.98%

  深圳丹邦
               其中:无限售
  投资集团                      2,835.5853         5.18%         2,730.5853    4.98%
                 条件股份
  有限公司

               其中:有限售
                                      -              -               -           -
                 条件股份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丹侬科技及其股东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
  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5执14734

  号]等文件,南山人民法院判定恢复刘文魁先生丹侬科技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撤

  销邹盛和、王李懿二人之前对公司进行的非法变更事项,并办理恢复刘文魁为丹

  侬科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当前丹侬科技属于强制变更法定代表人阶

  段。

      2、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丹侬科技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

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2、《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

    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盖章版)》。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