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科技:丹邦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1-04-2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丹邦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1.审计范围受限,无法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三十一)所述,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无法对主
要客户、供应商实施现场调查、访谈;往来函证回函率较低;贵公司未能提
供完整的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导致审计范围受限,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无法核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真实性,因此无法对贵公司
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准确性发表意见。
2.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三十九)所述,贵公司期末存货主要为 PI 膜,除
两种型号少量对外销售外,其他规格未实现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不具有代表
性,也无同品质可比市场销售价格进行参考;贵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均从海
外供应商采购,贵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与审计相关的资料,我们未能获取本
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入账计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本期计
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三十八)所述,贵公司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 2.43 亿元并予以核销,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证明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款项的合理性,因此无法对本期计提的信
用减值损失及核销款项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3.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存在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四)所述,贵公司预付的设备款已超过合同约
定时间仍未收到设备,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其设备或
预付的款项是否能够收回,因此无法对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存在性发表意见。
4. 前期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错报存在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 所述,由于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证明是否存在前期财务报表错报,因此无法对前期是否存在需要更正错报
发表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七条:“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不能得出财务报
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 可能产生
的影响重大和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
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我们目前无法判断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贵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
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由于我们目前无法获取认定上述事项所需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
们无法判断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的情形。
二. 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此予以尊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
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意见。
3、我们要求公司对涉及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并将持续关注、敦促公司董事会
和经营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和消除涉及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改善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此予以理解。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五、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重整事项工作,尽快消除相关
事项影响,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董
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
推动公司回归快速发展轨道,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已采取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与债权方沟通,以便快速解决债务问题,恢复
融资信用。
针对涉及债务诉讼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
律师团队协助,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
公司的合法权益。通过多渠道盘活自有物业,对债务进行重整,努力解决短期债
务包袱,推动公司回归到快速发展的轨道。
2、国内市场开拓计划
不断开拓市场、客户结构优化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点之一,公司产品一直以
出口为主,公司将在巩固原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拓展新的国内客户。
重点推进PI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销售,利用国产PI膜的价格优势开拓进口替
代市场,深度挖掘原有客户市场,实现公司销售目标,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
占有率。
3、提升生产品质和能力,缩短交期,降本增效
深圳厂区产能将逐步转移到东莞厂区,利用东莞更低的人力和土地成本,达
到降低管理成本,缩短交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保持专业化的生产制造能力。
4、人力资源扩充规划
公司将把提高员工素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完
善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努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尊重员工的创造力,
以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留住人才。同时,
公司将继续积极加强对员工的内部培训,建立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未来发展需
要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5、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健全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风险控制,做好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
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内控制度。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