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丹邦: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0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
参加董事 4 人(独立董事陈文彬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独立董事龚艳因公务原因
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能更客观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和相
关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管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
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决定的整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中所列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整改,
符合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编
写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