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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丹邦: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第<149>号)。公司现将《事

先告知书》具体内容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

    “2021 年 4 月 30 日,因你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

第 9.3.11 条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

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停牌。公司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后,

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

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核,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10 条之规定,自深交所

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

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

“退”标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

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1.16 条之规定,公司应

当在深交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

转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