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丹邦: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
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
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一、提交听证申请的背景及情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
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6)。
根据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
所(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触及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11条(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详
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
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
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及申辩等材料。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
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
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