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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和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2019-01-09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0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瑞和
 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00.00 元,太平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减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29,000,000.00 元后,
 募集资金金额 571,000,000.00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
 发 行 费 用 9,491,434.95 元 后 , 本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61,508,565.0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281”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0 年 5 月制订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
 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分别
 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12 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汕尾瑞和产业园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产业园”)增资 3,000 万元,实行专户存储;并与瑞
       和产业园、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 中国银行深圳中银花园支行 745857963265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
份有限公司                                                        综合加工项目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003925180001201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份有限公司                                      0300795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 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455520000180150   企业信息化项目
份有限公司                                      000155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 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108610000000834   超募募集专户
份有限公司                                      0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 410029000400195       超募募集专户
份有限公司            行                        63
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 中国银行深圳中银花园支行 766658051216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
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加工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中银花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账户余额为 0 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天安支行的两个账户销户利息收入余额分别为 11,612.13 元、702.97 元,已根
       据《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
       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账户主体为深圳瑞和建筑
       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
       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中银花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766658051216)属于公司基本账户,为了公司后续账户的使用,该账户变更为
公司的基本账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及变更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 IPO 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