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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和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10-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瑞
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瑞和股份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6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瑞和建

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采
用网下询价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00 元(以下简称“本次非
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850,000,000.00 元,东兴证券扣减尚
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21,400,000.00 元后,余额 828,600,000.00 元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
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025,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6,575,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00002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 8.5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30,500

    2     金寨县白塔畈信义10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40,000
    3     光伏建筑一体化研发中心项目                                 5,8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700
                             合计                                       85,000

    其中,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事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定制精装 O2O
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2 亿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定制精装 O2O 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总额缩减至 9,886.83 万元。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项目原投资计划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 30,500 万元用于
投资“定制精装 O2O 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项目建设期三年。经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投资总额已缩减至 9,886.83 万元。

    2、项目实际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54.46 万元,尚未投入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807.04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北京银行深圳香蜜支行                20000016706600011534982               3,905.45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41003000040022052                        3.02
宁波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营业部          73070122000089429                     3,846.56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支行            755940742510701                        952.01
中国银行深圳中银花园支行            748467418847                           100.00
            合计                                                          8,807.04

    3、本次调整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定制精装 O2O 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

目”因实施环境发生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底,对投资总额调整至 2,406.47 万元(含该项目累计已使用的募集
资金 1,454.46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7,855.0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与前次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差异 374.67 万元为募集资

金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

    4、调整原因及影响

    鉴于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及“定制精装 O2O 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
未来盈利能力、市场竞争格局和激烈程度、细分市场整体运营规模和发展趋势发
生变化等多重因素,该募投项目中的“O2O 平台建设”若继续实施将无法达到预期
效益和生产规模。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合理规划公司生产经营,降低财务费用

及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维护公
司股东利益,经公司经审慎考虑,将“定制精装 O2O 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
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进行调整,该募投项目中的“O2O 平台建设”不再实施,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拟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2,406.47
万元人民币,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底,其他保持不变。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缩
减了项目投资规模,减少了资金使用,延长了实施期限,并形成节余资金。近年
来,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业务规模不断增大,从而增加了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为了帮助公司拓展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更好的发挥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7,855.03

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按现行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
算,此举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 341.69 万元。公司利用节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率,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拓
展延伸产业链。

    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要求。该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
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经核
实,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经超过一年,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
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调整“定制精装 O2O 平

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
化,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
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
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但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利于公司整体发
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会然                  彭丹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