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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和股份: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2-04-3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

                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
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处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
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
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
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此事项所做的说明,并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
严格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切实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
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为监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
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签字页)




     监事:




              张映莉                                  党哲




              李大豪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