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2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亚玛顿 股票代码 00262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芹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电话 0519-88880015-8301 电子信箱 amd@czamd.com 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新能源及节能事业,通过技术研发、人才引进以及资源整合, 逐渐实现了产业链纵向的延伸和布局,目前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太阳能光伏减反玻璃、超薄 双玻组件、光伏电站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 大变化。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1、光伏减反玻璃 光伏玻璃指用于太阳能发电的光伏电池组件使用的超白玻璃。晶体硅光伏电池组件封装 的盖板——超白光伏玻璃可见光透过率不超过92%,约有8%的可见光因玻璃反射和玻璃自身吸 收而损失。光学原理中,光通过任何不同物质时,一定会表现有反射、吸收和透射三种性质。 光线透过玻璃的性质,称为“透射”,以透光率表示。光线被玻璃阻挡,按一定角度反射出 来,称为“反射”,以反射率表示。光线通过玻璃后,一部分光能量被损失,称为“吸收”, 以吸收率表示。玻璃的反射率+吸收率+透光率=100%,只有透射的光线会对晶体硅光伏组件产 生光电反应,最终将太阳光能转换成电能,而反射和吸收的光线对于晶体硅光伏组件是损失 的太阳光能。 公司作为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的企业, 拥有光伏减反膜纳米材料复配技术,以及在大面积玻璃上均匀制备减反膜的工艺技术,能在 超白光伏玻璃表面镀制具有光伏电池组件同等寿命的减反射膜,使光伏减反玻璃具有更高的 太阳光透光率,从而有效提高光伏电池组件的输出功率。并且光伏减反玻璃具有长期耐候性、 良好的膜基结合力和硬度以及易清洁效果。减反膜技术对太阳能光伏产业提升效益和降低成 本具有直接的贡献。 图、光伏减反玻璃结构及采用光伏减反玻璃封装的晶硅电池组件结构 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超薄双玻组件 双玻组件,即由两块钢化玻璃、POE胶膜和太阳能电池硅片经高温层压组成复合层,电池 片之间由导线串、并联汇集到引线端所形成的光伏电池组件。 传统的晶硅光伏组件是由互相联接的太阳能电池片组、POE封装胶膜、盖板玻璃、封装背 板层封装起来的,再用硅胶密封、铝框固定,底部配上接线盒。公司生产的超薄双玻光伏组 件有别于传统晶硅光伏组件,将高分子背板结构改为透明玻璃基板,同时组件不需要加装铝 边框固定。使产品总成本较同类产品低20%左右。 图、超薄双玻组件结构 公司超薄双玻组件上盖板和背板均为两片透明超薄≤2.0mm钢化玻璃,组件具有轻量化、 长寿化、安全化、美观化及可透光化等优点;无边框的设计使组件能更容易的与建筑物屋顶、 外墙及围栏等部分结构作整合;减反射膜技术的使用,大幅提升组件的发电功率,组件光电 转换效率提高2.5%以上。 3、电站业务 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随着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对光伏应用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 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已成为光伏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从公司业务发展的角度来看,向光伏 产业链下游延伸,布局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一方面将在未来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公司 超薄双玻组件的市场推广,通过电站示范工程使客户能够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超薄双玻组 件在实际应用端的优势,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因此,向光伏太阳能发电领域的发展,是既有利于现有主营业务发展,又为公司创造新 的利润增长点的双赢举措,有助于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目标。截至2017年12月末,公司自 建光伏电站设计总容量约为314.263MW。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 2016 年 2015 年 2017 年 年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612,431,323.24 1,395,846,083.34 1,395,868,172.57 15.51% 1,092,134,359.47 1,092,449,66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991,580.68 17,054,028.76 19,195,465.23 -219.78% 54,563,509.68 55,812,699.47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5,118,564.58 9,113,370.94 9,113,370.94 -485.35% 42,118,248.32 42,118,248.32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2,489,796.15 197,984,371.74 189,842,117.82 -35.48% -40,282,443.27 -34,981,431.13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1 0.12 -216.67% 0.34 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1 0.12 -216.67% 0.34 0.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 0.79% 0.88% -1.94% 2.56% 2.62% 本年末比 2016 年末 上年末增 2015 年末 2017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 4,738,106,338.13 4,280,411,502.72 4,295,579,301.08 10.30% 2,668,914,038.43 2,686,940,703.00 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31,713,809.92 2,165,983,916.88 2,179,425,340.20 -2.19% 2,157,030,480.39 2,168,330,467.24 净资产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27,035,173.58 506,668,208.58 438,297,429.16 340,430,51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92,301.45 621,561.31 1,418,157.67 -32,023,60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948,617.43 -1,273,819.11 -1,271,417.93 -37,521,944.9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40,618.83 57,594,595.54 66,197,408.28 25,288,411.1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 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 前一个月末表决 24,807 前一个月末普通 22,928 权恢复的优先 0 0 股东总数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常州亚玛顿 境内非国有 科技集团有 45.00% 72,000,000 质押 7,400,000 法人 限公司 林金坤 境内自然人 6.53% 10,449,000 冻结 2,400,000 常州高新技 术风险投资 国有法人 2.90% 4,640,000 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 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1.35% 2,161,500 责任公司 颜翠英 境内自然人 0.64% 1,027,201 邹盛生 境内自然人 0.56% 889,066 质押 589,100 朱兵 境内自然人 0.50% 806,000 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吴军 境内自然人 0.43% 689,300 邹存波 境内自然人 0.38% 602,852 质押 315,000 林金锡 境内自然人 0.36% 568,500 426,375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林金锡先生、林金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先生与林金坤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 行动的说明 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股东邹盛生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况说明(如有) 股份 177,238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 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度,全球光伏需求继续维持增长态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同时,随着太阳 能政策引导、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加快,光伏产品成本显著降低,光伏能源需求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增 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1,243.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1%;2017年四季度公司光伏镀 膜原片玻璃采购短缺,上游原材料硅片及电池片价格快速上涨,组件价格持续下跌等多方面 原因,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1,980.07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99.16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338.78%、219.78%。报告期,公司 业绩亏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光伏镀膜玻璃原片采购严重短缺的现象,导致产能利用 率不足,成本上升,销量和毛利率大幅下降。超薄双玻组件产品受到电池片价格以及市场竞 争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毛利率低于预期。同时,超薄双玻组件作为新型高效组件产品,前期 推广费用较高,对于利润下降产生一定影响。2、随着公司电站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需求量 不断增加,公司融资规模大幅度增加,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为 6,902.01万元,比去年同期 增加159.09%,从而导致利润下降。3、公司于2017年12月与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控子公司)签订的《关于【清水河70MWp光伏发电项目】之项目转让及承债清偿协议》, 该项股权已于2017年12月底完成交割。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时判断:由于《关于【清 水河70MWp光伏发电项目】之项目转让及承债清偿协议》中涉及清水河70MWp光伏发电项目与 兴义二期项目共用送出线路资源及升压站资产,鉴于保证普安项目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公 司对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与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的谈判。在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尚未完成时不应确认 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收益。公司2017年度上述股权转让损益未达到确 认条件。对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作为“持有代售资产”处理。因此,报告 期公司投资收益减少5,217.3万元,影响净利润-5,217.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抓住市场机遇,大力拓展超薄双玻组件业务 随着光伏技术的进步和“领跑者”计划的深入推进,中国光伏行业开始进入高效产品比 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拼的时代。双玻组件、半片电池组件、叠瓦电池组件等各类高效组件技术层出不穷。其中, 双玻组件凭借独特优势为高效光伏产品带来稳定收益愈发受市场青睐。2017年中国双玻组件 出货量约达到2GW,全球出货量达3GW左右。预计2018年双玻组件出货量将翻番,达3.5GW-4GW 左右。报告期,公司紧紧抓住行业需求增长的契机,加大超薄双玻组件的推广力度,通过参 加一些国有大型电力公司的招标取得订单,同时,加强新兴市场的开拓和新客户的挖掘,从 而提升市场占有率以及市场影响力。 2、公司逐年增加自建电站规模,保持良好的发电效益,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长期收 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建光伏电站总容量约为318.44MW。公司通过自建光伏电站,进一 步带动公司超薄双玻组件的市场推广,通过电站示范工程使客户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超薄 双玻组件在实际应用端的优势。同时,公司逐年增加的电站持有量和发电收益为公司带来稳 定的投资回报,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市场地位与影响力稳固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市场地位与影响力稳固提升。2017年公司在彭博新 能源财经(BNEF)的光伏组件制造商评级中荣登一级榜单,被评为一级光伏制造商;并荣获 “2017年度最炫双玻奖”、“中国光伏上市公司卓越表现大奖”、“联合国开发署可持续发 展项目”、“2017年中国光伏领跑者创新论坛杰出贡献奖”等相关行业奖项,同时公司获得 “2017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2017年度明星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持续推进品牌建设, 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声誉,得到了行业及社会的广泛认可。 4、积极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于2017年4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3,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5,599.76万元,投资9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以及新建 1GW 智能化超薄双玻组件项目,以抓 住国内新能源行业政策性利好及需求快速增长的历史性机遇,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 资金保障。报告期,公司两个电站募投项目已经建成并实现并网发电,同时新建500MW智能化 超薄双玻组件项目。 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书面批文。 5、加大自主创新和智能制造的力度,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在产业链相关的设备改造、工艺及原材料等方面不 断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在智能制造方面,公司“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生产车间” 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被评为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该车间引进全自动流水线,最大程度减少离线操作,大力降低 人力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用智能化设备代替人工,免去了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机械 设备、电池片破片等意外对人员造成的伤害,产品质量显著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成本 控制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太阳玻璃 775,313,552.25 47,753,739.56 6.16% -20.66% -52.71% -4.17% 太阳能组件 641,440,862.47 66,187,690.77 10.32% 81.19% -6.28% -9.63% 电力销售 186,718,652.36 117,466,031.91 62.91% 224.44% 284.15% 9.78%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增 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1,243.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1%;2017年四季度公司光伏镀 膜原片玻璃采购短缺,上游原材料硅片及电池片价格快速上涨,组件价格持续下跌等多方面 原因,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1,980.07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99.16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338.78%、219.78%。报告期,公司业 绩亏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光伏镀膜玻璃原片采购严重短缺的现象,导致产能利用率 不足,成本上升,销量和毛利率大幅下降。超薄双玻组件产品受到电池片价格以及市场竞争 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毛利率低于预期。同时,超薄双玻组件作为新型高效组件产品,前期推 广费用较高,对于利润下降产生一定影响。2、随着公司电站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需求量不 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断增加,公司融资规模大幅度增加,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为 6,902.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 加159.09%,从而导致利润下降。3、公司于2017年12月与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 控子公司)签订的《关于【清水河70MWp光伏发电项目】之项目转让及承债清偿协议》,该项 股权已于2017年12月底完成交割。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时判断:由于《关于【清水河 70MWp光伏发电项目】之项目转让及承债清偿协议》中涉及清水河70MWp光伏发电项目与兴义 二期项目共用送出线路资源及升压站资产,鉴于保证普安项目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公司对 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与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作为 一揽子交易进行的谈判。在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尚未完成时不应确认南京 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收益。公司2017年度上述股权转让损益未达到确认条 件。对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作为“持有代售资产”处理。因此,报告期公 司投资收益减少5,217.3万元,影响净利润-5,217.3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在近两年运行后逐渐形成规模,根据相关补贴政策及实际电站运营经 验,针对电力板块应收款项的构成,同时参考同行业的情况,为了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细化,对新能源补贴所形成的应收款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估计更改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新能源补贴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 2017 年 4-6 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203.77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63)。 二、会计政策变更 1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号),上述会计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按照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仅对财 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 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会(2017)30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 6 家。 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经工 商部门核准,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完成了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工 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DTULG4G)。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系贵安新区亚玛顿 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筹 资金 1,350 万元收购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持有的常州 1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新材料”或“委托方”)60%的股权,以 900 万元收购 陈芝浓等 6 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安迪新材料 4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迪 新材料 100%股权,安迪新材料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兴仁县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 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与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亚玛顿决定以自有资金 0 元人民币收购江苏中弘持有的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晴昶阳”)100%股权。兴仁县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南京晴昶阳新能源 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南通弘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 7 月,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弘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 3,5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通弘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 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完成了全资子公司南通弘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取 得 了 启 东 市 行 政 审 批 局 颁 布 的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20681MA1PYXYU9R)。 与上期相比本期减少合并单位 5 家。 上海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雷州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上海亚玛顿 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徐州信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55,707.38 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亚玛顿的股权。2017 年 11 月股权交割 完成。雷州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上海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兴义市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太阳能光伏电站资产暨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的议案》,且该议案经过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决议,公 司拟以 238,677,929.71 元股权转让价格将持有的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出售 给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使得其间接持有兴义市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 其向下所拥有的兴义市清水河光伏电站项目的资产。同时,天津富欢以承债方式偿还兴义中 弘就光伏电站项目融资租赁业务所发生的债务。该项股权转让于 12 月底完成股权交割手续。 由于清水河 70MWp 光伏发电项目包含兴义二期项目送出线路资源和升压站,鉴于保证普安项 目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所以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与普安县中弘新 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谈判,故在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 1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转让尚未完成时不确认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的转让收益。对南京益 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处理。 亚玛顿欧洲公司:2017 年 12 月,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亚玛顿欧洲公司 100%股权转 让给自然人詹金斯菲利普先生。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注册资本 2.5 万欧元。本次转 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亚玛顿欧洲公司的股权。2017 年 12 月底股权交割完成。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8年4月25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