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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
合理预计。2019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将发生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承租厂房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
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
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年初截至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披露日已     金额(不含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额      发生金额         税)

                                         参照市场价
向关联人
           凤阳硅谷     购买原片玻璃     格双方共同       2,000       -              -
采购商品
                                            约定

                                         参照市场价
向关联人
           亚玛顿科技    租赁厂房        格双方共同       200         -             120
承租房屋
                                            约定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与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                    及索引
                                                         差异 (%)

                        购买逆变器                                    2018 年 4 月

           江苏中弘     和支架等辅      0       2,000      -100%      25 日公告编

向关联人                    材                                        号:2018-033

采购商品                购买逆变器                                    2018 年 4 月

           上海中肇     和支架等辅      0       12,000     -100%      25 日公告编

                            材                                        号:2018-033

                                                                      2018 年 4 月
                        销售组件及
           江苏中弘                     0       6,000      -100%      25 日公告编
                         配套设备
向关联人                                                              号:2018-033

销售商品                                                              2018 年 4 月
           上海中肇     销售组件及
                                     9,713.95   25,000    -61.14%     25 日公告编
                         配套设备
                                                                      号:2018-033

                                                                      2018 年 4 月

           江苏中弘      安装劳务       0       13,000     -100%      25 日公告编

                                                                      号:2018-033

接受关联                                                              2018 年 4 月

人提供的   贵州弘浩      电站运维       0        500       -100%      25 日公告编

  劳务                                                                号:2018-033

                                                                      2018 年 4 月

           上海鸿竞      电站运维       0         75       -100%      25 日公告编

                                                                      号:2018-033

                                                                      2018 年 4 月
向关联人
           亚玛顿科技    租赁厂房      120       200        -40%      25 日公告编
承租房屋
                                                                      号:2018-03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聚光器具和逆变器设

常州亚玛顿科技   有限责任                 常州市天宁区                   备的制造和销售,EVA、
                              林金锡                       50,000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红梅新村 70 号                  TPT 等高分子材料的研

                                                                          发、制造和销售等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亚玛顿科技总资产 116,489.44 万元,净资产 103,334.47 万元;营业

        收入 116.91 万元,净利润-437.22 元。(未经审计)

              2、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光电显示玻璃研发、制
                                            安徽省滁州
                                                                         造、销售;LCD 及 OLED   公司控股股东
 凤阳硅谷智能    有限责任                   市凤阳县宁
                              林金锡                       10,000 万元   模组整机设计、制造、 下属全资子公
   有限公司        公司                     国现代产业
                                                                         销售;太阳能玻璃的研          司
                                                  园
                                                                          发、生产和销售等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凤阳硅谷总资产 7,121.15 万元,净资产 6,634.99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495.01 万元。(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采购: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
        知单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关联租赁:本次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
        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
        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
定,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
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
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