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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2019-10-2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金融
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
理财。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葛晓奇    曾剑伟    刘金祥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