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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2020-11-16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0-05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长单销售合同,合同销售量合计 8,500 万平米,双方按
 月议价;预估合同总金额约 21 亿元人民币(含税)(注:该合同总金额是按照
 2020 年 1-11 月份各规格玻璃市场均价进行预估测算),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 177.31%,本
 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最终销售金额以实际交付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该业务合作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对产品的销售定价机制、销量等作出了明确约定,而公司近
 年来由于光伏玻璃原片采购短缺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原
 片供应来源,公司控股股东已在安徽凤阳着手投资建设原片生产基地,其中第一
 座 650 吨/日熔量窑炉已于今年 4 月开始正常为公司供应原片玻璃,二期两座窑
 炉也在紧锣密鼓建设中,预计将于明年年中投产,因此合同双方因标的价格波动
 或产品供需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经营策
 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
 行。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0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科
 技有限公司、盐城天合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天合亚邦光能有限公司、合
 肥天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宿迁)科技
 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义乌)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光电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买方”)于常州签署了关于光伏镀膜玻璃的销售合同。公司按照
2020 年 1-11 月份各规格玻璃市场均价进行预估测算,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 21
亿元(含税),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 177.31%。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纪凡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 2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装置安装;
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制造;太阳能、光能技
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多晶硅、机械设备、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集
成装置、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电站的
建设和经营(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咨询服务;
太阳能发电;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产品
的检测服务(凭实验室认可证书所列检测服务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649,123.47 万元,
净资产为 1,269,842.30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32,169.59 万元,净利
润 70,224.53 万元。
       (2)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18,956.809993 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纪凡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 2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能技术开发;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的制造、安装;多
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制造;仓储服务(除危险
品);自有厂房租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除投资咨询);软件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37,799.45 万元,净
资产为 137,754.65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489,442.24 万元,净利润
1,018.45 万元。
       (3)盐城天合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8 日
       注册资本:41,292.862347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守忠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 101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的制造、安装;太阳能组
件及元器件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53,635.37 万元,净
资产为 63,415.17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336,003.20 万元,净利润
4,608.32 万元。
       (4)常州天合亚邦光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4 日
       注册资本:9,246.341076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守忠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域西路 6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系统及应用产品、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
高效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安装;从事上述产品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
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44,775.50 万元,净
资产为 12,461.93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70,367.78 万元,净利润 448.23
万元。
    (5)合肥天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3,889.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守忠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奎河路与涂山路交口彩虹(合肥)光伏有限
公司内
    经营范围:太阳能技术开发;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的制造、安装;太阳能组
件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8,322.04 万元,净
资产为 6,550.89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4,433.95 万元,净利润 974.55
万元。
    (6)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3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守忠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大道 66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服务
(除危险品);搬运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9,331.76 万元,净
资产为 1,367.66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1,990.04 万元,净利润 1,192.19
万元。
    (7)天合光能(宿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守忠
    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合路 3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
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
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调试、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9,453.05 万元,净
资产为 13,764.66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6,908.47 万元,净利润 1,938.70
万元。
    (8)天合光能(义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守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龙祈路 801 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
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
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调试、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7,111.33 万元,净资
产为 3,998.39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38.90 万元,净利润-1.61 万元。
    (9)天合光能(常州)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6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晔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 2 号常州综合保税区 A10 办公楼
    经营范围:光电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
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转口贸易,从事货物与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9,767.10 万元,净
资产为 1,358.21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591.37 万元,净利润-386.39
万元。
       2、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方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交易方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公司同类
业务的比重为 7.9%。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销售规格和数量
        合同约定销售总量为 8,500 万平米,且以超薄双玻、210mm 硅片大尺寸光
伏镀膜玻璃销售为主。
       (二)价格条款
        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共赢的原则按月协商玻璃的销售价格。
       (三)结算方式
        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一定额度的预付款,该预付款可用于抵
扣卖方向买方供货的合同价款;买方根据采购进度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
卖方支付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合同价款余额。
       (四)履行期限
       有效期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六)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因卖方供应能力不足导致未能按照合同内容交付双方约
定的月供货量,则卖方需要支付给买方违约金;因买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
成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则买方需要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2、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
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新北区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
差旅费、合理的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安徽凤阳原片生产基地三座窑炉的建成投产以及公司光伏镀膜玻璃产
品深加工线的扩产,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2.0mm 超薄物理钢化玻璃产能规模
优势。本次长单销售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2.0mm 超薄物理钢化玻璃产品的
市场推广,提升公司超薄物理钢化玻璃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同时将
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
履行而对合同签约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对产品的销售定价机制、销量等作出了明确约定,而公司近
年来由于光伏玻璃原片采购短缺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原
片供应来源,公司控股股东已在安徽凤阳着手投资建设原片生产基地,其中第一
座 650 吨/日熔量窑炉已于今年 4 月开始正常为公司供应原片玻璃,二期两座窑
炉也在紧锣密鼓建设中,预计将于明年年中投产,因此合同双方因标的价格波动
或产品供需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经营策
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
行。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
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