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一年六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 号)的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发行人” 或“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48,000,000 股 A 股股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 接受亚玛顿的委托,担任亚玛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亚玛顿申 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人 国金证券指定杨路、王飞二人作为亚玛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 CHANGZHOU ALMADEN CO.,LTD. 法定代表人: 林金锡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16,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亚玛顿 股票代码: 002623.SZ 董事会秘书:刘芹 联系电话: 0519-88880015-830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zamd.com 经营范围: 太阳能用镀膜导电玻璃和常压及真空镀膜玻璃产品、节能与微电子用 玻璃及太阳能新材料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太阳能电站工 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材料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业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24,381.25 226,603.81 148,270.45 184,134.85 资产总计 407,352.22 405,384.20 370,960.77 422,934.52 3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145,734.76 150,850.07 115,804.98 133,710.43 负债合计 166,596.82 169,629.94 160,293.12 200,666.98 所有者权益 240,755.40 235,754.27 210,667.65 222,267.54 归属母公司股东 239,474.98 234,549.83 209,726.45 221,642.11 的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7,664.21 180,285.83 118,436.78 153,035.07 营业利润 5,213.86 16,167.21 -11,127.25 7,848.81 利润总额 5,302.30 16,886.72 -11,178.20 7,972.38 净利润 4,682.39 14,038.06 -9,389.60 8,243.51 归属母公司股东 4,607.63 13,774.82 -9,705.37 7,923.19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母公司 4,106.66 7,195.67 -11,346.08 -8,798.15 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061.51 24,150.67 18,945.71 375.99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0,386.53 8,543.97 -7,068.30 -1,783.60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8,188.49 -3,420.18 -36,595.63 -12,883.28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673.79 29,207.64 -24,457.73 -14,242.91 净增加额 2、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3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主要财务指标 31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54 1.50 1.28 1.38 速动比率(倍) 1.42 1.42 1.17 1.28 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0.90% 41.84% 43.21% 47.45% 每股净资产(元) 14.97 14.66 13.11 13.85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52 3.16 1.86 2.92 存货周转率(次) 11.39 10.16 7.00 8.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4,607.63 13,774.82 -9,705.37 7,923.19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4,106.66 7,195.67 -11,346.08 -8,798.15 东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13 1.51 1.18 0.02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5 1.83 -1.53 -0.89 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29 0.86 -0.61 0.50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益(元/股)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26 0.45 -0.71 -0.55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29 0.86 -0.61 0.50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稀释每股收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益(元/股)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26 0.45 -0.71 -0.55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95% 6.20% -4.50% 3.64%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资产收益率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74% 3.24% -5.26% -4.05%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五、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5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4.88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5.60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9,062,50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要求。 (六)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3,853,316.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 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5.60 元/股,发行股数 39,062,500 股,募 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UBS AG UBS AG 1,171,875 30,000,000.00 6 2 林金涛 林金涛 1,171,875 30,000,000.00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新 273,437 6,999,987.20 6 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 国 基 金 管 理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价值优 3 234,375 6,000,000.00 6 限公司 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清洁能源产 703,125 18,000,000.00 6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常 州 天 鼎 实 业投常州天鼎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37,500 100,800,000.00 6 6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资 合 伙 企 业 (有 限合伙) 5 周至恒 周至恒 1,289,062 32,999,987.20 6 华 夏 基 金 管 理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 6 2,890,625 74,000,000.00 6 限公司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 泰 资 产 管 理有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 7 1,171,875 30,000,000.00 6 限公司 资产管理产品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二组合 170,162 4,356,147.2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 187,188 4,792,012.80 6 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56,720 1,452,032.0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均衡 85,081 2,178,073.60 6 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惠睿 11,344 290,406.40 6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湖北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14,747 377,523.20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号职业年金计划-交 12,478 319,436.80 6 通银行 湖北省(拾壹号)职业年金计划-农业银 12,478 319,436.80 6 行 江西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工商银行 5,672 145,203.20 6 江西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 14,180 363,008.00 6 宁夏回族自治区柒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 3,403 87,116.80 6 银行 海 富 通 基 金 管理 河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17,016 435,609.60 6 8 有限公司 河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建设银行 17,016 435,609.60 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陆号职业年金计划-建 3,403 87,116.80 6 设银行 河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 17,016 435,609.60 6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 28,360 726,016.00 6 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 13,045 333,952.00 6 计划-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5,081 2,178,073.6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 A)企业 25,524 653,414.40 6 年金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11,344 290,406.40 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19,852 508,211.20 6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7,016 435,609.60 6 -中国民生银行 常 州 市 天 宁 弘亚 常州市天宁弘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 实 业 投 资 合 伙企 1,953,125 50,000,000.00 6 合伙) 业(有限合伙) 深 创 投 制 造 业转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 10 19,531,250 500,000,000.00 6 型 升 级 新 材 料基 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 7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上 海 诺 铁 资 产管 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 11 3,906,250 100,000,000.00 6 理有限公司 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9,062,500 1,000,000,000.00 - (八)发行完成后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百 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 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截至本保荐书出具日,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七、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 分合理; 8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 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证券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 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 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进行 持续督导。 事项 安排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行人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 进一步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 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行人资源的制度,保证发行人资产完整和持续经 营能力。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 步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 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与发行人建 的内控制度 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 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 步完善和规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 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度,保荐代表人适时督导和关注发行人关联交易 9 事项 安排 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 易发表意见。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审阅发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 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以确保发行人按规定履行信 文件 息披露义务。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 步完善和规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保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 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 表意见 项,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合法 合规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 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 的其他工作 发行人规范运作。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 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的知情权和 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保荐代表人:杨路、王飞 协办人:曹凌跃 10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 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 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 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金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11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杨路 王飞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冉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9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