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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4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
目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驻马店市亚
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亚玛顿”)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租赁”)电站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
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两年。相关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07)。
    为了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驻马店亚玛顿拟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常州支行”)申请贷款金额不
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项目贷款用于置换融资成本高的融资租赁贷款。公司
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
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
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驻马店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山湾村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MA3X70TC3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经营期限:2016-01-28 至 2026-01-27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不包括供电业务);太阳能设备安装、调试、维护;
光 伏发电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太阳能设备的销售和服务;电力
销售; 农作物、中草药种植;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信息咨询。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驻马店亚玛顿的资产总额为 34,697.66 万元,负
债总额为 35,681.82 万元,净资产为-984.1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收入 1,865.69
万元,净利润-808.89 万元;2021 年 6 月 30 日,驻马店亚玛顿的资产总额为
34,067.84 万元,负债总额为 34,330.76 万元,净资产为-262.92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收入 775.73 万元,净利润-378.76 万元
    驻马店亚玛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玛顿驻马店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
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本次担保是为了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
司债务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驻马店亚玛顿长期项目贷款用于置换融资成本高的融资租赁贷
款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
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
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
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 我们同意公司为驻马店亚玛顿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银行长期项
目贷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孙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0,335.17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6%。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 19,150.85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84.32 万
元。对外担保余额中为光伏贷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余额为 1,184.32 万元。本次
担保完成后,公司及子、孙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8,335.17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