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7-06-27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要求,
我们作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
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在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
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施丹丹:
董弘宇:
2017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