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13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7-045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 年 7 月 12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完美世界大厦 18 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魏松先生(董事长池宇峰先生因故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魏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000,513,00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6.1028%。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59,514,1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771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40,998,8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33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512,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503,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都伟、赵世良
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