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3-30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8-025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
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号),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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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此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事项,故该政策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重分类并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项下。此会计政策
变 更 采 用 追 溯 调 整 法 , 2017 年 度 利 润 表 根 据 新 准 则 计 列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1,090,241.15元;2016年度利润表调减营业外收入9,170,003.10元,调减营业外支
出816,159.48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8,353,843.62元,对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
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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