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8-039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或“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14,702,00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0 元(含税),共计 223,499,340.85 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
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本公司不存
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
二、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14,702,00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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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8 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617 池宇峰
3 08*****375 石河子市骏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704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二号员工持股计划
5 08*****703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一号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4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4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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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行权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完美世界大厦 18 层
咨询部门:证券事业与企业沟通部
咨询电话:010-57806688
传真电话:010-5780140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安排的
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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