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16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完美
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
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且具有较好
的经济效益,变更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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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施丹丹:
董弘宇:
2018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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