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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完美世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04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9-025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或“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本年度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
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314,823,097 股,
剔除已回购股份 20,951,014 股后的 1,293,872,083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 232,896,974.94 元。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
致。本公司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
形。

       二、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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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293,872,0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8   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617   池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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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08*****375   石河子市骏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388   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
例,即 1,293,872,083 股×0.18 元/股=232,896,974.94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
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232,896,974.94 元÷1,314,823,097 股
=0.1771318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771318 元/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行权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完美世界大厦 18 层
    咨询部门:证券事业与企业沟通部
    咨询电话:010-57806688
    传真电话:010-57801368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安排的


                                     3
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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